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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在街上碰见俩人吵架,光吵,不动手(在这一点上,北京男人越来越南方化了)。一个戴红箍的交通协管员拦住了一骑车闯红灯的,结果是那闯红灯的愣把那执行公务的说得没理了。在北京,比王小山能说的多了去,比王小山看书多的也大有人在,但是能把歪七扭八的事整成“玩弄名著”的,可能只有王小山一人。所以后来当王小山说想自己把专栏停下来的时候,当初骂他的人瞪大了眼睛问:“为什么?”
本文开头提到的惹祸的那篇稿子就是这本书里关于吕布的一段。说吕布死后想重新托生。阎王问他想做什么人,他宁愿当仇人刘备的儿子也不愿意受累托生为牛马。最后对主题揭示也是非常到位——吕布说:“只要能害刘备,再做次儿子也没关系,反正我做习惯了的。”把《三国演义》中吕布这个人物朝三暮四、有奶便是娘的小人嘴脸写得非常传神。作为坐家版的责编,我个人认为这是王小山专栏中写得最为成功的文章之一,但是老总认为这是偏见,是因为我和王小山的三国人物观上臭味相投——我想这没法解释。
嬉笑怒骂指东打西,王小山身上仍然明显地印着一个网络写手的胎记,当这种胎记挑战某种阅读习惯的时候,从网络走到纸面上的文字就带着一种先天性的别扭。
而其实王小山不是一个别扭的人。无论是文字还是为人,王小山给我的感觉甚至有些忍辱负重的成熟——这个词对于一个在网络上杀下山来的人来说几乎是一种贬义,所以我不再认为“玩弄名著”时的王小山还是一个网络人——大报,尤其是首都的自我感觉上的大报,在意识形态上的把握十分敏感,所以王小山经常被我半夜里用电话叫醒改稿子。那时候觉得他是一个特别胆小、特别愿意息事宁人的人,就经常无端地生出想欺负一下他的念头,所以让他改稿的时候也多,比其他作者都要多。王小山的唯唯诺诺让我意外之后接着意外。
我一直怀疑王小山收藏棱角的圆熟是装出来的,王小山能装。
第一次和小山见面,他跟个淑女似的,不喝酒,与桌上仅有的一位女士共同喝了一桶可乐。几天后他发过来第一批专栏的稿子,看了就笑了,觉得这人不喝酒肯定是装的。果然,熟了之后,有一天从海淀喝到三里屯,从晚上九点喝到第二天早上七点,一晚上喝掉一千多块的酒钱,都是王小山买的单。
人人都有装的时候,所以从来不提小山那天喝可乐的事儿。人人都有做坏人干坏事的天赋和冲动,装,其实就是一个人对另一个自己的克制,一个坏人要是一辈子都装好人,他还算坏吗?
一、可怜的张角
1、一身是病
我有一个叫张角的朋友,在上个世纪最后一年的某一天,突发奇想,骑了辆排气量七十五的摩托车,开始了环游中国的旅程,历时四个月,行程两万余里,终于又回到了北京。旅行时,每到一地,张角都会打电话向我描述见闻:过黄河壶口时,某人不小心掉了下去;到黄果树瀑布,一对徇情的男女笔直地下落;去钱塘江看潮,潮水卷走了他前边的七个人……路过赵州桥时,张角在一间古老的民居里发现了汉朝那个也叫张角的人的家谱,知道了他造反的过程。
这份家谱记载和《三国演义》的叙述完全不同。
原来,汉朝的张角,字京超,三十岁的时候在赵州桥边遇到一个绿眼睛老头,老头把鞋扔到桥下,让张角拣上来,拣了扔,扔了拣,计三十余次,张角骂老头:“见过无聊的,没见过你这么无聊的,再玩我一拳干倒你信不信?”老头这才停手,对张角说自己是南华老仙,在天上耐不住寂寞,写了三卷《太平要术》,下来交给他。
张角一家,共有兄弟三个,身体都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