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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聲納裝置可不斷獲得目標的準確距離和方位,直到發射的瞬間都能糾正投彈的位置。但是,目標所在的深度仍然是一個問題,在早期沒有任何測深聲納的情況下,目標的深度只能靠推測。要保證深水炸彈在正確深度上爆炸,唯一方法是給彈頭裝上觸發引信。
這樣,對每一個彈體可以做成一個更為小些的炸彈,但為了保證命中率,需要投擲的數量則大為增加。
科學家們建議:安裝兩座這樣的迫擊炮式的發射器,每座有6 個發射管,這些發射管,要能同時發射,深水炸彈落水時要成環形散布,並以高速度垂直落向目標。研製這種發射器是軍械部門的責任,但是戰前由於財政拈據,反潛武器在三十年代非常不受重視,對於實現這個建議沒有作任何工作。
1940 年,研製一種更精確的反潛武器已成為燃眉之急。初步研究表明,研製一種能測深度的聲納和前面提到的那種發射器是可能的,但是最後研製成功還需要一年多的時間。也試驗過各種不太複雜的措施作為權宜之計。
其中之一是向護航艦艇的艦首前方發射標準的k6型深水炸彈。然而現在不得不放棄這個想法。因為要把深水炸彈發射300 碼遠,其發射裝藥所產生的反衝力對小艦的甲板來說是太大了。
此外,深水炸彈不能完全垂直地或很快地下沉,在沒有測深聲納的情況下,深水炸彈在殺傷目標的有效距離內爆炸的機會是很小的。
1940 年12 月,英海軍軍械部門接到任務,要製造一種臨時用的艦首發射武器。該部門以前曾為陸軍試驗過一種無后座力的套管迫擊炮,於是決定利用科學家們在戰前研究的某些詳細說明,對這種迫擊炮進行改裝。
這種迫擊炮被叫做發射裝置,其工作原理是&ldo;刺蝟&rdo;不是從炮管裡面發射出去,而是放在一個鋼杆或金屬插杆之上,發射管的外殼套在插杆外面,起到了與炮管相同的作用。彈體由電路控制發射,當電路使彈簧鬆開時,便把插杆推到發射管外,插杆撞擊彈體底部的發射藥。燃燒的發射藥發出的氣體在發射管內膨脹,把彈頭推離插杆,同時使金屬插杆落下回到彈簧上,壓緊彈簧準備發射下一發&ldo;刺蝟&rdo;彈頭。
這就是說,發射管發射時所產生的大部分后座力都用於使金屬插杆回到原位置上,而不是使整個武器回到它的支架上。這種武器由每行四個插杆共六行組成,每行稍有偏斜,這樣&ldo;刺蝟&rdo;彈就能成直徑為30 英尺的環形散布,相互之間的距離小於德潛艇的平均寬度(約20 英尺)。每行金屬杆可以向上翹起20°左右,以防艦艇左右搖擺。發射方法是每次使用兩個插杆,迅速連續發射,這樣,自己的艇甲板就不至於承受24 個插杆同時發射的聯合座力。
還決定把炸彈裝上觸發引信,在接觸到德潛艇時爆炸。當對發射器的改進工作還在進行時,在薩里船塢就已對各種引信進行了試驗。
最後選定的引信有一個葉片裝置,在彈頭落水時,葉片能隨彈體在海水中運動而旋轉,這就防止了觸發引信一進入水中就引爆彈體的問題。當時片轉動時,就有一個螺旋轉動的力去掉其慣性重量,而這種慣性重量能使另一個彈簧在彈殼內把撞針裝置向前壓。
當有慣性重量時,就有一個螺旋轉動的力去掉其慣性重量,而這種慣性重量能使另一個彈簧在彈殼內把撞針裝置向前壓。當有慣性重量時,雷管與撞針成一排,於是在彈體碰到目標或被附近的爆炸振動時,慣性重量就能從撞針放出,射向前方,撞擊雷管,使彈體爆炸。
最初試驗時,觸發引信位於彈尾,但不令人滿意,所以決定放到彈頭。
彈體的設計是只在碰到堅硬的物體時才爆炸,而不是按定深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