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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馬步,睡覺冥想的時候,心思煩躁。
打拳的時候,依然如此。
腦海中的各種奇怪的念頭,不停地冒出來,根本就不受秦至庸的控制。
秦至庸表面上看似專注,其實心中雜念很多。
他是一直在克制。
越是站立不動,定住身體,雜念就越多。身心不能和諧,只有親身體會,才知道其中的痛苦。
夜晚。
秦至庸躺在床上,望著窗外的圓月出神。
「今夜的月亮好圓,好明亮。」秦至庸小聲說道,「不知道爸媽他們怎麼樣了?好在家裡有哥哥在,就算自己不在他們的身邊,以後也有哥哥為他們養老。」
睡覺和吃飯,是人生最重要的兩件事情。
做好了這兩件事,無病無災,活到百歲,輕而易舉。秦至庸閉上眼睛,打算睡覺。
明天早上還要早起讀書、練功、幹活。
「秦至庸,到屋頂來陪老娘喝酒。」老闆娘的聲音在秦至庸的耳邊響起。
秦至庸一驚,剛來的那點睡意,頓時被驚走,思維變得清晰起來。
走出客房,順著梯子上了屋頂,秦至庸見到金鑲玉一個人坐在屋頂上,旁邊放著酒罈子和酒碗,還有一大盤肉。
秦至庸坐到她身邊。
金鑲玉說道:「今日是十五,夜色那麼好,早睡豈不可惜?來,陪我喝。」
金鑲玉給秦至庸倒了一碗酒。
原來今天是十五。
怪不得月亮那麼圓,那麼亮。
秦至庸接過酒碗,說道:「老闆娘,我不喝酒的。」
金鑲玉笑道:「不喝酒,算什麼男人?掌柜和刁不遇他們,可都是酒鬼,無酒不歡。來,我們邊吃邊聊。」
秦至庸喝了口酒,眉頭微微一皺,酒的味道的確不好,太過於辛辣。
金鑲玉抓起一塊肉丟進了嘴裡:「吃肉啊。光喝酒不吃肉怎麼行?」
只要見到肉,秦至庸就想到了人肉。哪怕是在幫刁不遇切肉的時候,他腦海里還是會情不自禁想到金鑲玉殺人的場景。
自從到了龍門客棧,秦至庸就一直沒有吃過肉。
肉,已經成為了秦至庸的心理陰影。哪怕他明知道,盤子裡的不是人肉。
金鑲玉猜到了秦至庸的想法,說道:「我七歲練武,十三歲練出內勁。十六歲第一次殺人,當時我和你一樣,嘔吐了好幾天,見到肉就反胃噁心。後來,殺的人多了,慢慢就習慣了。現在讓我去亂墳崗睡大覺,我都能睡得很香甜。沒有人天生就喜歡殺人。都是這該死的世道逼的。遇見惡徒,只能痛下殺手,否則死的人就是我金鑲玉。想要在江湖中生存下來,必須要心狠手辣,容不得半點仁慈。哪怕是最好的朋友,都要小心提防。」
為了利益,為了女人,為了權勢,朋友親人相互背後捅刀子的事情,金鑲玉遇見過不少。想要她無條件相信一個人,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秦至庸讀了儒家的四書五經,心態有了些改變。
他說道:「不管我們生活在什麼樣的世道,內心都應該要有希望。惡人當道,讓人憤怒,但我相信世間的好人一定比壞人要多。如果我們一輩子都活在憂患和恐懼之中,無時無刻擔心有人會謀害我們,那就生不如死,太痛苦。」
聽了秦至庸的話,金鑲玉一愣,隨後哈哈大笑,甚至笑出了眼淚。
可是秦至庸一點都不覺得自己的話好笑。因為他說的是真心話。
金鑲玉拍了拍秦至庸的肩膀:「我的秦公子,你可真是讀聖賢書的人啊。你還是去考科舉,當狀元郎,娶個美貌的小娘子,好好過日子吧。江湖武林,不適合你。你有這樣的想法,若是去闖蕩江湖,我怕你會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