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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主上说法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天然合金钢,枪长一丈七尺,重七十二斤,在主上手里翻飞自如;佩刀为同质精钢打造,取横刀之势,长五尺,重二十八斤,试刀之日,主上顺手一挥,斩断五层甲札。最重要的是,已苦练半年令我等为之侧目的六千将士,所用练兵之法和军令制度,均出自主上之手,主上自己也是天天打熬,四季苦练不辍,还将满腹韬略倾心传授给麾下二十九名武学弟子,不少弟子现已崭露头角。所以,二位无需对此感到惊讶。”
程秉倒吸口冷气:“子鉴,为何隐藏如此之深?”
刘存被霍坚夸得非常难为情,尴尬地解释道:“子毅先生谬赞了,小弟的枪术还是子毅先生传授、结义兄长王杞点拨的呢,在带兵方面,小弟只学过一些皮毛,亲自带兵训练的时间很少,更没上过战场,不过,面对缺乏训练毫无军纪的乌合之众,估计还不会太狼狈。”
糜竺鼓起眼睛望向身边的刘晔,看到刘晔无辜地摇头,只能恼火地转向刘存:“贤弟,除了生孩子,你还有什么不会的?”
众人被逗得大笑,刘存只能苦笑:“其实小弟只是略有武技,佩刀玩得稍好点,射术在军中弟兄指点下苦练八个月,才略有长进,长枪最为生疏,要不是获得子毅先生点拨,恐怕到现在小弟还不知道该用什么兵器才合适。”
“不怕兄长笑话,一年来小弟试过大刀、长戟、斧钺还有狼牙棒,可练起来一塌糊涂,惨不忍睹,直到在铁器工坊幸运地遇到子毅先生,听了子毅先生精辟的分析,又得到子毅先生慷慨指点,才勉强摸到点门道,恐怕还要苦练五年以上,才敢鼓起勇气告诉别人,我会使枪了。”
众人听得有趣,又是一阵大笑。
糜竺摇摇头不再纠缠这事,匆匆用过早饭,就把要回县衙的刘存拉住,非要到军营去看看不可。
结果程秉也要求同行,一边走出刘晔家的院子,一边抱怨刘存不早把事情告诉他,否则他早就向国君进言,用刘存取代耗资巨大却屡战屡败的中尉萧建了。
深夜,喝了不少酒却毫无醉意的糜竺回到城中糜家分号,再次拿起白天在军营时王杞送他的新式连发强弩,反复端详之后长叹不已。
肃立一旁的糜丰再拿出两根蜡烛悄悄点上,然后不动声色地替糜竺换上杯新茶。
糜竺望一眼聪明勤快的族弟糜丰,发出一声轻叹,像是对糜丰诉说,又像是自言自语:“这副弩弓晃眼一看毫不起眼,细细查看却坚固精良,只是加装两个固定滑轮和一大一小精钢齿轮,改进了弩机形状和制作精度,再延长可抵住肩窝后端,加上个能容纳五支利箭的箭匣,就能让仅训练十天的普通士卒,稳定而又轻松地连续射击,射程高达三百步之远,精度提高数倍不止,其价值绝对在普通弓弩的五倍以上,如今王杞麾下竟然拥有高达两千副这样的弩弓,可见其战力何等强悍。”
糜丰缓缓跪坐下来,看一眼榻上的新式弩弓:“小弟最喜欢的,还是他们队率以上军官身上的复合铠甲,前后是一块块用钢丝圈连接的整齐钢板,双肩和腰部以下全是钢丝圈环环相扣而成的锁子甲,内衬软皮穿戴舒适,就连头上戴着的,也是用铜板加热后冲压再镶嵌铜条装饰的坚固头盔,真不知他们是如何造出来的,简直是鬼斧神工啊!”
糜竺点点头:“这倒不难,只要有珠山工坊制作的那几套机器,我们也能做,子鉴向我详细介绍过头盔制造过程,用大型水车带动沉重冲床,加上铸造的钢质模具,把提前备下的薄铜板放入炉中烘烤至发软,放到模具上冲压几次即可,之后是打磨、淬火、钻孔、安装牛皮内衬等工序。”
“若不是子鉴缺钱,恐怕他会给所有士卒都配发一顶铜盔,这家伙对麾下军队的巨额投入令人咋舌,下午我还看到,他麾下已练成的六千士卒,身着清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