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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头皱起:“好浓郁的血腥味,那些突厥人又犯疆了。”
每年冬季,突厥人都会犯疆,劫掠边境,大肆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甚至于边境之民被突厥人制作成人肉腊肉,用以过冬,没有生在这个时代,绝对不会想到这个时代的残酷,每个人都在为了活下去而无所不用。
来到这里三年了,按照张百仁的推断,自己应该处于河北,大概是新中国二十一世纪的北京、吉林、黑龙江一代。
不错,就是按照二十一世纪的算法,张百仁眼睛滴溜溜的转,紧了紧衣衫。
河北,这是张百仁唯一知道的消息,对于处于边境以放牧或者是农耕为生,白目不识丁的农夫来说,知道河北已经是相当的不容易。
“大隋!”张百仁深吸一口气,隋唐时期,有河北道,这是当时听到河北这三个字之后,张百仁的唯一想法。
对于一个稚子来说,身边都是目不识丁,从来都没有出过门的愚夫来说,张百仁再想知道别的消息,简直是难如登天。
缩了缩衣袖,张百仁脚步沉稳,循着血腥味走去。
登临一座二十多米的高山,张百仁看着远方,道道烟尘卷起,血腥四溢,两方人马厮杀不停,无数的尸体洒落,亡魂冲天而起。
亡魂,确实是亡魂。
“好惨烈的争斗,突厥人常年处于苦寒之地,各各都是蛮夷、凶狠悍不畏死之辈,整日里为了活命而不断厮杀,相反朝廷虽然有精良装备,但养尊处优,又因为种种原因,并不能完全处于上峰,有的时候甚至于会被压制住。”张百仁不紧不慢的搓着手,一双眼睛看向远方的争斗,嘴角微微翘起:“有意思!”
双方厮杀到一处,有的时候,蛮力与凶狠,并不能成为取胜的筹码,真正的决定胜负杠杆的其实是勇气加上精良的装备。
突厥人虽然凶狠,但大隋战士各各身披盔甲,手上拿着百炼之刀,锋锐无匹,与大隋的战士正面相对,突厥战士根本就是个渣渣。
不过虽然装备上比不过大隋,但突厥人常年处于苦寒之地,没有中土的繁华迷乱,六欲迷眼,那突厥人高手各各都不是易于之辈。
一杆大旗在北风中飞舞,大旗下站着一位二十多岁的年轻将领,任凭北风吹过,那小将一袭银白色盔甲,动也不动似乎是蜡像一般站在那里,一只手搭在腰间的长刀上,似乎被冻僵了。
“气血冲霄,看起来也是一位高手。”张百仁哈了一口气,感觉鼻子痒痒。
这白袍小将张百仁见过,确切的说,隔着很远的距离见过几次,出手狠辣、无情,年纪轻轻,应该已经锻骨了。
“呼!”
眼见着突厥就要败退,只见突厥后方一个身穿皮衣,整个人都瑟瑟隐藏在风衣中的枯瘦男子缓缓自天边走来,遥遥的看着战场。
“又是他!”张百仁笑了:“这家伙就是一个狗皮膏药,看起来垂垂老矣,即将死亡,但却是有道修真,若不到天年大限,是绝对不会死去的。”
修行中人,只要真的有那么几分本事,都会知道自己的寿数,就像是张百仁,他感觉自己活得很好,虽然还没有开始修炼,但是张百仁的这个身子却健康到了极点。
赤子婴儿,临山崩而不变色,便是纯阳境界。
张百仁双拳握住,不是普通人的握拳,而是修行中人的握拳。
修行中人,有一个名字,称作是“握固”,握固就是五指张开,以大拇指向着掌内弯曲,应该是恰好落在无名指根部,然后其余四根手指缓缓攥住。
若细心观察婴孩,就会发现婴孩不懂世俗之事时,手掌常常这般攥起。
亦或者双拳紧握,贴于身后,随着身子微微上下抖动,此谓之“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至于原理就不说了,此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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