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老馬蜂發財了(第1/3 页)
老馬蜂的民宿生意越來越火。
而九兒家,生意慘澹,門可羅雀。
這是個新鮮事物,螻蛄尚且惜命,更別說人類了,好死不如賴活著。
老馬蜂家十分熱鬧,人來人往,又催生了運輸業務。
那些城裡人走到半途,累了,常常打一個電話讓人去接。
為了生意興隆,老馬蜂思來想去,權衡利弊,最終花了三千多元,買了一輛電動三輪車。
又裝上了頂蓋,在車身上噴上老馬蜂民宿和電話。
錢真是個好東西,花到哪兒哪兒好看。
這三輪車不但實用,而且成了一道移動的廣告牌。
一切皆備,只欠東風。
選駕駛員的時候,頗費了一番心思。
這個工作吧,雖說清閒,要二十四小時待命,客人哪個時間要車,都有可能。
而且,工資給高了吧,無異於挖老馬蜂的心肝肉,這傢伙是個鷺鷥腿上刮肉的傢伙,入了口的肉怎能再吐出來。
老馬蜂夫婦商量了許久,最終選擇了金良。
金良是個寡漢條子,且膽小怕事,易於管理。
一人吃飽全家不餓,一人穿暖全家不冷的金良,對金錢的興趣不大,多少給一點就行。
老馬蜂辦事雷厲風行,很快找來了金良,兩人達成了一致。
金良隨時待命,困了可以在老馬蜂的驢棚里睡覺。
每拉一位客人,金良提成一元錢。
一個月免費做一次足療。
金良十分高興,每天吃飽了等餓,蹉跎歲月,也是閒的發慌。
他又不像瘋子王天保,每天在山裡鑽來鑽去,哼哼唧唧地唱山歌。
這事只有瘋子乾的出來,金良雖說是個寡漢條子,但金良是正常人。
自從有了這個工作,金良有時一天掙了二十多元,有時不開壺,但平均下來,每天也收入個元錢。
這令金良十分開心,掙錢多少無所謂,關鍵是他找到了存在感,而且還有每月一次的免費足療,這令他十分滿意。
金良十分勤奮,無論白天還是黑夜,路途遙遠還是道路坎坷,總是任勞任怨,隨叫隨到,風雨無阻。
生意一好,掙錢就多,面對這花花綠綠的鈔票,老馬蜂也一躍超過了大牙子,成為了凌雲渡的首富。
老馬蜂兩口子心裡樂開了花。
金良出了大力,老馬蜂也懊悔自己以前揍他揍的太狠。
良心發現一般,每天吃的殘羹剩飯他都要留給金良一碗,其餘的再拿去餵豬。
這令金良感恩戴德。
客人一多,房間不夠用了,院裡也被老馬蜂搭上了彩鋼房。
老馬蜂的太婆是村頭苟來富的姨姥姥,兩人沾點親戚。
村里要成立一個農工商公司。苟來富舉賢不避親,有了好處當然先考慮到親戚。
雖說只是個虛名,但老馬蜂十分高興,這就是個金字招牌,以後肯定有很大的好處。
為了感謝苟來富,老馬蜂請他做了一次足療。
為了不影響名譽,在一個陰雨綿綿的下午,苟來富來到了老馬蜂的民宿。
足療店裡是玻璃門,裡面擺設一目了然。
幸好是雨天,裡面只有一個旅遊的人在做足療。
苟來富走了進去,那技師是個年輕小伙子,他見苟來富走了進來,熱情地讓他脫掉鞋子。
苟來富有點不好意思,那雙沾滿泥土雞屎鴨糞的大腳,一脫掉鞋子,臭味便瀰漫了整個房間。
那個客人本來正在做足療,聞到這濃重的臭味,足療也不做了,站起來就朝外走。
那個老頭技師喊,「你還沒做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