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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她瞥了瞥右手小指上的古银尾戒,心头登时发暖。
他和别人不同,虽然平时漫不经心、慵懒成性,但是一遇到要向她解释“方向”的事,就格外仔细,简直到了啰啰嗦嗦的地步。
她是个左右不明的方向白痴,平时向左向右都得靠“腕表”与“尾戒”来区分,与以前行军的“草鞋”、“布鞋”可悲地有异曲同工之妙,而且她常记不清楚概略方位,是那种在自家附近绕弯打圈也会迷路的小笨蛋。
他提醒的这一声,让她虚冷的心口再度回温。也许,就是这种微不足道的关怀,总是出其不意地攻陷她的心,使她离不开这个看似不认真的男人。
“知道就好,我们等你,快点来!”
欢晨打直腰板,握稳方向盘。不晓得是交警疏导有方,还是怎么的,车流竟突然变得畅通。她踩下油门,神情专注地往约定地点驰去。
抵达富宫粤菜厅,汹涌的人潮令欢晨差点傻眼。
没有想到,这家餐厅生意这么兴隆,杵在门口等候带位的顾客大排长龙,连餐厅内部也挤得水泄不通。
她侧着身,幸好个头娇小,才能狼狈地钻进餐厅里。
叠着蒸笼的推车、四处上菜收盘的服务生、来回走动的饕客,使走道变得拥挤不堪,谈笑声、点菜声及推车小姐口中哼着的小曲,更加重了混乱度。
这下可好了,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找人?
欢晨被人群推拥着。她踮起脚尖寻找,视线却总是被穿梭的人影遮蔽,甚至没看见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正排开人群,朝她走来。
“小姐,一个人喔?”这时,她身边那张桌旁的男人们,主动开口向她搭讪。
她假装没听见。实在无法明白,为什么总有男人喜欢主动找她说话?是因为她长得还算迷人,还是看起来很好欺负?
“等位置可能要等很久喔。”
“我们借你搭台,东西也可以请你吃。来,这边坐,不必跟我们客气。”
话中虽然叫她不必客气,但他们已经率先不客气。就在欢晨想转身走开时,其中一个男人将有力的大掌摸向她环着胸的手臂,轻薄之意,昭然若揭。
“来,坐嘛!”他用力一扯,存心要乘人多混杂,占她的便宜。
“放手。”一个站不稳,欢晨差点跌坐在那人的大腿上。
就在这时,一道冷冷的声音从他们的身后响起。“妈的,放开她!”
闻言,欢晨求救地往发声方向看去,已经很习惯那个慵懒的嗓音会在这种特别时期变得悍烈逼人;他平时懒懒散散的,每当她被骚扰时,就是他的英雄感、表演欲发作的时候!
前襟开敞至第三颗扣子的黑衬衫,与包裹着矫健长腿的黑色西裤,一贯式神秘也颓废的玄黑色调,将大步而来的他衬托得格外具威胁性。
身量魁梧的他,一脸酷样地瞪着造次的男人看,脸部线条冷厉得足以吓坏人。拉风墨镜挡住眸光,但他浑身散发的恶劣气势让人不禁怀疑起,他的眼瞳是否早已喷火,只是被两片纤薄的墨色镜片挡住?
只有欢晨心里清楚,那双黑眸里藏着窃笑与顽皮。这位营造出大哥气势般的男人就是叶烙威──一直以来,萦绕在她心中的人影。
“你……你凭什么要我放开她?”那男人还不懂得知难而退,反倒虚张声势地大喊着。“她是我先看到的!”女人嘛,都是先抢先赢的,不是吗?
“是吗?你确定是你先看到她?”烙威睨着他,狠劲十足。“我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你还在镜子前面挤青春痘咧。”虽然那时他自己也在为青春痘烦恼啦。
青春痘?“那又怎么样?”那男人不能肯定,烙威说这话是不是在嘲弄他。
“乖乖放手,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