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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時晝頓了下步子,忽然覺得可以停在這裡,不必再走下去。
「沒有。」
他想到今天之所以答應女生的要求,帶她們來看狗,是想懲罰方霽擅自做主的行為。
結果更像懲罰他自己。
方霽一點都不在意。
紀時晝要被氣死了。
女生說:「那……」
她剛開了個頭,就被紀時晝打斷了,他直截了當地問:「你喜歡我?」
女生的眼神閃動一下,剛要回答,紀時晝又拋出下一個問題,「有多喜歡?」
女生微微詫異,然而紀時晝根本沒管她,繼續:「會為了我放棄家人嗎?」
女生笑容凝固在臉上,以為自己聽錯了,「什麼?」
紀時晝又重複了一遍,「你會為我放棄家人嗎?」
女生退後一步,茫然地搖搖頭,仿佛紀時晝說出有史以來最晦澀的語言,她拼湊不出其中形狀。
紀時晝瞭然地點點頭,「可是方霽會。」
他目光終於落在女孩身上,認真把自己想說的話說完了。
女生憋了半天只說出一句「神經病」。
紀時晝一點都不意外。
以前師毅也這麼說過他。他兒時最崇拜最敬佩的舅舅對他說過,你簡直和你媽一樣神經病。
女生臉色不好地匆匆走了。
紀時晝轉身朝公寓方向走去,是回去找方霽,去看屬於他的小狗。
他忽然不想等了,也受夠了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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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危險!
第29章 「我高興還來不及」
蔣新柔坐在餐廳落地窗對面,手裡捧著一杯冰可可,四下張望無果後才插上吸管嘬了一口。
去年有段時間,她和紀時晝常常來這家餐廳。
方霽誤以為兩個人在一塊,還特別給他們準備一桌超量的菜品,其私心一覽無遺。
他對待一個人好的方式太簡單也太赤城了,這也是蔣新柔死心的原因之一。
這兩個人之間插不進去另外的人或物,方霽永遠把紀時晝放在第一位,那位置旁人想都不要想,碰也碰不到。
冰可可在口腔里瀰漫,最後餘留下的竟是苦味。
蔣新柔再次抬眼,窗玻璃上映出一個人的倒影,高個子寬肩膀,留著短硬的鬍鬚,既成熟又英俊。
池傑比她大了12歲,第一次聽到她的告白,想也沒想拒絕了,理由是:「你還是個孩子。」
蔣新柔不死心,和紀時晝達成某種協議,兩個人一塊進出餐廳,第一回 就被池傑看破了。
男人笑著要她「別鬧」,低沉含笑的嗓音又一下砸進她心裡。
天知道最初她根本沒有注意到池傑,只是聽說方霽在這裡打工,忍不住想要看一看他。
不是抱著看她的青春,看她無疾而終的初戀這樣矯情的想法,只是單純想要看一看方霽過得好不好。
他能從那個小縣城裡出來她很為他高興,同時也明白只有紀時晝能做到如此地步,只有紀時晝能讓他心甘情願地走出那個禁錮之地,脫離那個令人窒息的家庭。
那一年她上大一,看到方霽剪了頭髮,員工服都穿得那麼好看,整整齊齊又乾淨合身地穿在他身上。短短几秒的注視,她坐在餐廳里淚流滿面。
她是暗戀者,是旁觀者,是離方霽那麼近又那麼遠的存在。
方霽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或許也不記得她的模樣。
她眼前模糊一片,忽然出現一抹被淚水斑駁了的白色,有人把紙巾遞到她面前。
「怎麼?看上我們員工啦?」男人坐在隔她一桌的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