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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也不是安乐窝,要么还是得像老板那样,承担大项目才能赚大钱。
要么就得多上课、考试、读博、评级、写论文,也不过稍微过得好一些。
要想偷懒,就只能安于清贫,没有物质享受或者少于物质享受。
所以,虽然最近几年没有大学教授不如卖茶叶蛋的说法,其实,老师,还是蛮穷的。。。苏荷数数自己钱包里的钞票,慨叹。
不给周扒皮打工,都不行。
幸亏,所在学校跟母校之间有课题合作往来,跟老板打工的项目成绩,多少还能在这边算数,评职称稍微不成问题了,收入自然也算中等。当然,想当教授博导啥的,苏荷的脑子里简直还不敢有概念。
居然这样,日子也就给苏荷平平顺顺地混着走了。
其实,比当研究生的时候悠闲一些,至少她不必天天加班,周末还有逛街的时间。
可是,如果要说苏荷对现状是很满意的,那是假话。
有些人有些事,不去想,不代表你不记得。恰恰因为太过记得,所以不敢想,不敢提。你在原地踏步的时候,别人也许正在划破长空,任意翱翔。
莫莫说你希望前男友看到你身材发福,挽着一个谢顶的男人走在街上,还是宁愿他看到你一个人白衣飘飘孤独在路上美丽?
苏荷不服:我为什么就不能美丽性感地挽着一个帅哥逛高档商场?另外,什么前男友?我都不记得了。
莫莫鄙视:报复一个男人最好的方法是你根本记不得你跟他有过任何关系,而不是假装记不得你跟他有过关系。
苏荷说:你真恶毒,怪不得老谢不理你。
莫莫不屑:是我不要他,你别搞错关系了,而且,他排在我男朋友队列的中间靠后,你找个其他人说说。
苏荷于是郁闷,这方面她总说不过莫莫。
因为莫莫经常性换男朋友是现实的,她苏荷n年没有男朋友,也是现实的。
她极度恨那句:曾经沧海难为水。
一个已经不爱她的男人,一个离开她半点犹豫都没有的男人,一个转身就走连告别都没有的男人,她为什么还要守着当沧海?
可是,她守了,她恨自己守的也许不是那个男人,而是自己这辈子都会抱着的绝望,对爱情的绝望。
所幸,她还没有内分泌失调,她还能安生过日子,她还能笑得淡然温婉。
业余时间,苏荷学会了做饭。
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兴趣,她在不做课题,不上课,也不备课的时候,可以花一晚上时间看菜谱,然后第二天去菜市场买材料,回来仔细腌制、剖洗,然后按照指示将一堆蛋白质加纤维素整成色香味俱全的美味。
苏荷发现,自己有做菜的天份。
渐渐喜欢拉莫莫来家里吃饭,除了一起去k歌或者泡吧,只要吃饭,一般都是让莫莫到家里来,美其名曰不要浪费粮食,她做的东西一个人又吃不完。
莫莫偶尔会带人来吃饭,她知道苏荷的性格,所以不会随便带人,带来带去,似乎也就是老谢。
于是苏荷逗她,怎么只给我看老谢?不会好的藏起来怕我抢走了吧?
莫莫不忿,下次故意另外带了一个人来,一米八的个子,阳光灿烂的笑容,小麦肤色,模特身板,漂亮得几乎精致,跟莫莫站在一起,金童玉女都不为过。
苏荷倒吓一跳,提醒莫莫,这么个漂亮男孩子,是你照顾他还是他照顾你?
莫莫倒不以为意,直接踹他进厨房,说别的不行,收拾房间,他算好手。
男孩子对苏荷的厨艺爱到极点,直夸苏姐姐手艺好。
莫莫拍他脑袋一下子:吃饭都不好好吃,这么多甜言蜜语,赶紧吃完了给我收拾桌子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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