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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斯越單手解她的衣扣,「放肆?我還怕嚇到你,已經很克制了。」
他吻了下她的眼角,嗓音已經開始低啞,「畢竟快三年的時間沒有和你正面相見,我太想念和你在一起的日子了。」
「想的發瘋,每日每夜,時時刻刻,都在想你,」他的嘴唇蹭著她的唇瓣,「你知道嗎?」
倪歌沒有抓住他話語裡的一點不正常,只是摟住他,輕點頭,回道:「我知道。」
因為我和你是一樣的。
她沒有在意陳斯越說的「正面相見」。
其實不止她偷偷地去見過他,在孟辭沒有出來的時候,陳斯越曾在她去國外走秀時,也偷偷地讓陳翊帶自己去了現場。
他在一個不起眼的角落裡,看著他的十一在舞台上發光發熱,特別想衝上去擁住她。
哪怕就只抱一抱她。
可他不能那樣做。
他只能遠遠地看著他的十一,一個人變得堅強又勇敢。
兩個人在床上笑著翻滾,正鬧的起勁兒,箭在都在弦上了,倪歌的手機忽然響起了來電鈴聲。
她意亂情迷地摟著陳斯越,眼裡盈著霧氣,有些喘息地搖頭對他說:「不理。」
陳斯越剛要進行下一步,倪歌的手機又響了起來。
她不開心地摸過手機,臉上帶著被人打擾到的不耐神情,看到來電顯示是經紀人陸娜,無奈地接起來:「喂,娜姐。」
「倪歌,你和最近那個特別火的陳斯越是怎麼回事?你倆真的在一起了?」
「昂。」倪歌靠在陳斯越懷裡,懶洋洋地應了聲。
陸娜說:「我的手機都要被媒體打爆了,全都是想問你和陳斯越的事情的……」
倪歌抬眼看了看陳斯越,後者極其淡定,只是說:「你這邊一會兒再發聲吧,我先出面說一下。」
看起來他是一開始就料到了會變成這樣,早有打算。
倪歌點點頭,對陸娜說:「娜姐,你再等會兒,一會兒我給你消息。」
對面猝不及防聽到了男人聲音的陸娜拿著手機目瞪口呆:「臥槽?已經睡一起了?」
倪歌十分坦然,「啊,我把他睡了。」
陸娜:「……」
陳斯越:「……」
掛了電話後陳斯越就抱過倪歌的筆記本電腦來,註冊了一個微博號,id叫做——十一的阿辭。
陳斯越寫了一條長微博,在這期間倪歌都開始做夜間護膚了。
等她折騰完,陳斯越剛好寫完發出去,然後給電影方的負責人打了個電話,讓他們轉一下他的微博,也算是官方認證【十一的阿辭】是陳斯越本人了。
倪歌回來重新爬上床後就在首頁翻到了電影官博轉的陳斯越發的那條微博。
十一的阿辭:正如有些影迷朋友們猜測的那樣,這部電影其實屬於半紀實電影,有很大一部分取材於我個人的經歷,電影中女主的原型,是十一,你們也可以叫她倪歌。(就是你們想的那個超模倪歌。)
我和她的故事,幾乎被電影情節還原。
我八歲那年,遇到了七歲的她,那時的我被生父虐待,痛不欲生,為了自我保護,我分裂成了兩個人格,多出來的那一個人格,負責替我承受痛苦,保護我。
那時候是十一告訴我,阿辭你要活下去。
她很甜美很可愛,經常偷偷地背著她父母塞給我草莓味的棒棒糖吃,每次在我傷痕累累的時候,她就會拿著藥膏出現在我面前給我塗抹傷口。
她安慰我,陪伴我。
後來她搬家,我和她失去了聯繫。
我十八歲的時候,再一次偶然遇到了十七歲的她。
我想,或許是命中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