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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转到监狱里继续改造思想。”
我问:“能说说吗?取得哪些成果。”
他说:“先,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其次,认真学习上级的方针政策,与上级保持高度一级,第三,我正在改造完全放弃自由思维的习惯。思想决定行为,错误的思想不清除,必将导制错误的行为,错误的行为对社会必然造成危险。杜绝思想犯罪,是极其必要的。”
我觉得他不敢大胆说真话,就说:“还有呢?”
他犹豫了一会,就说:“我目前已经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已经认真学习上级的方针政策,正保持高度一致,我现在差不多已经放弃了自由思维。”
这是重复,我有些烦,想换一个话题,就问:“你不觉得自己很委屈吗?”
他立即警觉了,站起来对我的老同学说:“所长,我揭他,他在诱导我继续自由思维!”
老同学摆摆手示意他坐下,也示意我不要再问了,就说:“好,好,你的觉悟很好,就谈谈思想犯罪改造的心得吧。”
他说:“好。我个人有一个不成熟的思想,禁止自由思想,不仅我们国家的事,我们亚洲各国都不能放纵自由思维,而不听从国家的统一思想。按昨天报纸上的社论说,亚洲各国应建立自己的强大的思想监管系统,监控本国民众的真实思维动态,不断建设有利于国家利益的统一思维模式,将来,不但是亚洲,而且欧洲、拉丁美洲、非洲、大洋洲等国家,都要建立统一的思维模式,最终要建立全世界的思维管理模式,这是我们所提倡的‘四海一心’。”
老同学点点头,表示满意,说道:“好,说得好。我看到你在看守所表现好,想了许多办法,将你转到省模范监狱去,那里的条件比其他监狱不知好多少倍。你要认识改造,多赚奖励分,争取提前出狱。”
那思想犯恭敬地说:“谢谢所长,谢谢所长。”
我不相信老同学真会凭他在看守所表现好,就主动给他选一个模范监狱,肯定受了思想犯的好处,说穿说就是拿了他的钱。但我没有证据,只是心里这么想。我认为世间万事都有因果关系,不会无缘无故。
老同学的手机响了,说了几句。他告诉我说:“不好意思,我得工作了,协助法院做好明天宣判大会的工作。我们看守所有几个死刑犯,明天处决。”
我说:“那就不打扰了。”
我跟着老同学出来,警察将铁门锁上,哐当一声,金属碰撞声很刺耳。我问:“那些死囚犯了什么罪?”
老同学说:“明天要处决五个死刑犯,都是罪大恶极的。一个是杀人奸尸,两个是贩毒,一个是投毒致人死亡的,还有一个是自杀未遂,情节特别严重的。这是我省第一例。”
我听了判处自杀者死刑有些生气,虽然新刑法里明确规定自杀是犯罪,但不至于判处死刑。自杀是自己处置生命本体,难道算不算人权中的一项吗?如果一个人严重自杀未遂,按刑法要判处他死刑,岂不是帮助他达到了目的?这是一个悖背,矛盾得很。
我说了自己的意见,胆怯地补充一句:“这不算我的思想犯罪吧。”老同学对我的言论是不是思想犯罪不感兴趣,也许因为我们是同学。他笑着说:“我就知道你会不满意,持你这样观点的人还有很多,包括当初的我,还有许多警察,现在大家都理解了,并能很好地执行国家的法律。这样吧,我请教育科周科长与你来谈,我先忙去了。他从事犯罪学研究十多年,理论水平很高。”
………【狱警日记(连载)(117)】………
我说:“好吧,请他来。”我不相信辩论不过他。
老同学领我来到一间办公室,门上有一块牌子,上有“谈话室”。我说:“这不是与犯人谈话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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