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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幾個字。往下讀,是基本案情介紹——
5月4日,崇城有名網友發帖稱,從去年十二月開始,南旌中學24歲英文老師與其所教班級15歲初三男生談戀愛。女教師剛入職半年多,男孩子正值情竇初開的年紀,兩個人擦槍走火,短短一月竟kf66次……
kf這個細節縮寫讓唐秋水想到了江荔枝,自從她考進了法院,就開始在網際網路上謹言慎行,稍微帶點敏感的詞彙都要縮寫。
唐秋水笑了下,繼續往後看。後面又詳細寫了男生父母的訴求,校方的調查、處理結果等等。文案底下配了四張圖,前三張是引出整個事件的原貼截圖,最後一張是老師和學生的合照。
照片裡,女生穿著卷邊蕾絲襯衫,扎個低馬尾,上半張臉打了馬賽克。旁邊的男生笑容燦爛,乾淨清爽,像一株勁勃生長的青木,活力迸發,朝氣四溢。
只是一張很普通的師生合照,單從這張圖並不能看出二人之間有任何逾距的關係。但熱搜下面的評論,清一色全是對女老師的指責謾罵,說她身為老師沒有底線,缺乏師德,好好的未成年人都被她帶壞了之類的。
李其琪收回手機,嘴裡嘖兩聲:「話說一個月開房66次,平均一天兩次不止,這也太猛了吧,到底是年輕啊……」
她這話說得露骨,跑這湊熱鬧的幾個實習生聽得臉都紅了。
唐秋水的重點卻放在別處——
李其琪把男生稱作被害人這件事上。
這詞用得並不嚴謹,因為被害人在刑事法中有特殊的含義,指合法權益受到犯罪行為侵害的人,但很顯然南旌這個案子不會被定性成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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