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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学生的模样。
男人又用暧昧的声音问:“烟狼?”
陆拾忆声音平板:“黑市?”
“两百年了,烟狼居然还活着。真是令人诧异。”男人一脸完全没想到的样子,“共事这么长时间,该说是我的荣幸吗?”
“我也没想到你是黑市。”陆拾忆回答,“你们的目的是什么?”
男人嘴角的弧度大了些:“杀人啊。杀光地下城的研究员,黑市就拥有了全人类最高端的技术水平。”
“如果你们的目的是杀人,老教授和他的两名学生都不可能从研究室里出来。”陆拾忆笃定的说。
男人打了个响指:“聪明。”
“那你为什么要杀他?”陆拾忆用眼神示意走廊上的尸体。
男人理所当然的说:“为了你啊。”
“虽然情报说你是烟狼,但做了这么久的同事,我一点都不觉得你特别,还对你挺有好感的。”
陆拾忆皱了下眉:“觉得我普通和对我有好感有什么关系?”
男人摊了摊手,肩膀一耸一塌做无奈状:“没什么关系。”他花花公子式的笑起来,“只是喜欢你啊。”
那种单纯干净,不谙世事的模样,在黑市看来索然无味,却莫名的充满了吸引力。男人不明白,明明陆拾忆的呆蠢和研究所的很多小姑娘别无两样,为什么她就特别吸引自己呢?
因为她年纪轻轻就是主任?
不。
因为她是烟狼啊。
在接到消息后,男人恍然大悟。
“我们是来取东西的。”男人推了推眼镜,笑得优雅无害,“因为你,我额外收到了个任务,把你一起带走。”
作者有话要说:
☆、爆炸
警报声尖锐鸣叫,躺着一具尸体的走廊里水汽弥漫,相对而立的两人却都表现得很平静。无论是花花公子式的黑市卧底,还是好好学生样的陆拾忆,两人都对自己的实力有着自信,面对敌人他们没有惶恐,更没有因惶恐而生的,色厉内荏的威胁。
两人之间存在着的,仅仅只是警惕。然而如果有第三者在场,旁观平静对峙的两人,他或许会两股战战,平静的氛围之上有着无形的凝重气场,就像暴雨之前的压抑——只要契机一到,电闪雷鸣便会轰然落下。
在这份令人窒息的平静中,陆拾忆问:“你要带我去哪儿?干什么?”
黑市卧底挑了挑嘴角:“不知道,我只负责请人。”
陆拾忆一挑眉:“请?”
挑眉的动作由不同的人做出来,感觉截然不同。如果由蜀脂来做,那就是赤。裸裸的尖锐挑衅,如果是黄芪来做,那就是让人背后发凉的意味深长。
换做陆拾忆,却成了小姑娘式的单纯懵懂了。
恰恰是这份生动的疑问,在对峙的场景中,营造出浓重的讽刺来。
“是啊,请。”男人不以为耻,笑着回应道,“我们老大想要和你叙个旧。”
陆拾忆:“你才说了不知道要带我去哪儿去干什么。”
上次是一句话戳到蜀脂痛脚,这回是明晃晃的给了卧底一巴掌。
乖乖女陆拾忆从不爆粗口,说难听的话,但却掌握了自成一体的讽刺人的技能。
黑市卧底不像蜀脂那样一点就爆,言语中无关紧要的矛盾被陆拾忆提出来,他丝毫没有恼羞成怒,反而觉得有趣。
烟狼,果然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
黑市横行霸道,他们的嚣张是有理由的,一则是因为黑市成员强大的实力,剩下一点则是因为卫汲。
上了年纪的男人虽然深居幕后,但却被当做神一般崇拜,见识过卫汲实力的人不多,但凭借着他从末世之初活到现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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