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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今年二十六岁;十六岁的时候认识了我的初恋;准确点是二零零一年农历五月二十三。那么清晰地记得是因为五月二十六是他生日。我无意中听到的;这个无意听到;我却记了十年;每一年;无论和他吵得如何翻天覆地;我至少都会发条祝福信息给他。
他比我大五年;叫阿武;我习惯叫他傻武。他的皮肤很白;头发有点长;他的偶像是郑伊健;所以;发型也剪成那样了。他绝对没有郑伊健那么酷,光看他的肚子就知道了。刚认识他的时候;他的肚子算是有一点点肉;现在?绝对满是脂肪。不过我一点不觉得难看。也是拜当年“古惑仔”电影的影响,他初一没上就“出来行走江湖了”
所谓的“江湖”;并不是像“古惑仔”里的那么恐怖。
我们居住的是一座小城市;小康经济吧。这里的所谓“黑道”主要是以赌为生,那些贩毒啊走私军火啊等;是没有的。当然;打架群欧绝对有。打架的武器主要是“刀光剑影”,用枪的,我只听说过一次。还有一点;听说咱这城市吸食“摇头丸”“k粉”“神仙水”之类的;属于很昌狂的行列。实在也是很昌狂;本市面积不大;大大小小的酒吧却密集繁多;几乎天天满座;吸食摇头丸之类的光明正大地暴露在酒吧大厅。像我这样乖的女孩都试过摇头丸;所以;那是昌狂入骨髓了。这两年“上头”封了几间大型的迪厅,效果好一点点点;只是一点点点而已。因为毒友们决定将“上太空”的地点转移到酒店房间“静HI”并且很快付诸行动了。
零一年的时候本市的台球业很兴旺;黑道分子的主要娱乐场所便是台球室。傻武也打得一手好球。他经常呆的是“金马台球室”。从98年开始;金马便是他们一帮的窝。那些“刀光剑影”存放在沙发下面的暗柜里。
我和他的相识;对我来说是偶然;对他来说是必然。因为他长驻在那里嘛;而我是不小心去到那里而已。
那年我十六岁;中学还没毕业。在校时;我分别获得了班长;学生会委员兼三好学生等等等等殊荣;我还是个狂热的书虫;梦想是当个作家;偶像是琼瑶;最爱的漫画是龙珠……种种迹象都显示了我以后的前途是“白茫茫”的。
黑道这个词;我是想都不会想;根本是八杆子都打不到的事嘛!
世事本来就无常;我偏偏就八杆子打到了。
那年;我缀学了;因为没钱。对于我来说;简直是一个恶梦;一个没有泪水的恶梦。
我最尊敬的老师告诉我;那叫麻木。
在家颓废了一段时间;我便开始找工作。家里还有个弟弟;正在上小学五年级。我不能让他也失学。
我年龄太少;好点的工种都不敢要我。
找了一些天;同村眉姐说她家楼下那间台球室招人;那里的客人和老板她都熟;问我要不要去做。
于是;我便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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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见面
上班那天是妈妈带我去的;她一直将我送到门口才走。
我呢?跟在妈妈身后,全然一副温室花朵的模样;怯怯的;乖乖的;仿如一只幼鸟睁着惊恐的眼睛去看世界。
我不算大美女;只能算是小美女一枚;耐看。曾经有朋友说过;我不算漂亮;但是惹人怜爱。更有朋友说:我一看到你就想笑。
哈哈;俺的魅力大吧?
所以;那天我的模样一下子就博得了室内所有人的好感;还亲切地叫我“琴妹”。此称呼的发源人便是我家武哥了。
上班之前在脑海里勾勒了很多回名叫黑社会分子的模样;浮现的全是凶神恶煞兼带血的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