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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上带着清晰的泪痕,眉宇间的折痕更显深刻,对着我的微笑不再是小孩子模样,而是属于一个男人的感动。
作者有话要说:
☆、后遗症
我已经没有力气回去了;对着崇光说完再见;看着他坐上宫洺的车消失在暮色中,我的手无声的坠落下来。
我退后一步,撞到广告牌上,堪堪稳住身形。
广告牌上的崇光戴着金色的皇冠,正用一种神圣的表情凝视着我。
我清晰地感觉到了细小的颗粒在我的血管里冻结,从手指开始,一直蔓延到心脏。
手机正在包里震动,我有些哆嗦的拿出来,手指比划了半天才勉强划开屏幕。
“刚刚,我看到你了,陈静好,你怎么会突然跑到电视上去了?”
“妈妈,一时半会解释不清楚,等我有时间再慢慢给你说好不好?”我安抚性的说道,感觉手机正在慢慢从我手中滑落,“这只是个意外,我也不想的,是因为崇光太受欢迎了,我们的事被狗仔队拍到了,他的粉丝一时接受不了,所以我就想出了这个办法。”
“原来是这样,不错,有脑子,想当年、、、、、、”
“好啦,好啦,”我打断明女士即将开始的追忆往事,丢下一句“我还要崇光准备晚饭。”就果断地挂断了电话。
“怕!”手机落在了地上,而我,也成了一尊雕塑。
一辆光鲜靓丽的名车停在了我面前,从车上下来的人也穿的光鲜靓丽,绝对配得上这辆名车的档次。
“见到本大爷,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季步有些不满的瞄着我,迈着优雅的步伐走到我面前,“怎么呢?匆匆忙忙把我叫来,不会是为了让本大爷同你一起站大街吧?”
“当然不是。”我试着笑了笑,结果发现对方的表情更加严肃了,可想而知我的笑容有多么的失败。
“到底什么事?你的脸色有些糟糕。”他弯下腰将手机捡起来递给我。
“你先收着吧,我动不了了。”
一道光在街角闪现,余光撇过去,正好看到几个拿着相机的人正在四处张望,好似在寻找什么。
“帮帮我。”
季步顺着我的目光瞥了一眼,将西装脱了下来罩到我的头上,接着将我拉进了他的怀抱。我的鼻尖触碰到洁白的衬衣,上面满是温柔的香气。我的力气终于用尽了,整个身体的重量都靠向了季步,他不得不更加用力的抱住我才能防止我下滑。
“怎么呢?”他低下头,明亮的眼睛里发出询问的目光。
“我没力气了。”
他弯下腰将我抱了起来。
第一次遇到季步的时候,他是一个很耀眼的人,比太阳还有耀眼,仿佛接近他的人都会被灼伤,其实,崇光何尝不是耀眼的存在,可是在万丈光芒的背后到底是怎么样的心酸与孤独,大概只有当事人知道。我自始至终都不认为我们会有交集,就像当初对待国光一样,可是他却真实的出现了,以一个拯救者一样的身份出场,为我戴上可以保暖的围巾,那时我才真正将他当成一个普通的少年来看待。
后遗症比我想象中的还有严重。
还没到达目的地,我就开始发起了高烧,不停的流着鼻血,将季步的外套全部浸湿。他开始惊慌起来,一边不停的催促着司机一边开始给医院打电话,草草的表述了我的情况。
“死不了、、、、、、”
我哆哆嗦嗦的说着,尽量稳住自己的语调。
我清楚我自己的状况,会折磨我,但还不至于要了我的命。
“你不要说话,我们马上就到了。”
感觉肩膀上的力道加强了,我勉强的睁开眼睛,看到眼前的人紧抿的唇像一条线,紧皱的眉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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