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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她当初的惨烈,当初的委曲求全。
“爱?哼!”什么?爱就只剩下一声“哼!”看来,这婚大概离定了。
“既然不爱,何不成全他算了。”我息事宁人的说,“至少他会感激你。”我也可以少受点罪。
“我才不奢望他的感激。”
“好吧!你打这个由我付费的电话,讲了三个钟头,究竟想要我做什么?”我不小心又瞄了手表一眼,心抽搐了一下,又花了我三百六十元了,这下可顾不得客气了。“拜托长话短说。”
“好吧!版诉他离婚可以。给我们六百万现金,房子归我。”咦!哀怨的鼻音不见了?
“我们?”
“对!我和明明。”明明是我里子,聪明伶俐,一脸古灵精怪,爸妈及二哥疼极了他。
“明明归你?”我很怀疑二哥会答应。
“当然。而且还要改跟我姓。”哇塞!好一个撒手剪,见血封喉!
“二哥不会同意的。”我试探的说。
“那就免谈。”斩钉截铁!
“好吧!我会转告。”行了吧!可以挂电话了吧?我的心快滴血了。
“对了,别忘了告诉他,离婚后,明明就与他毫无关系了,我不希望他还来看他。”说完就挂掉电话了。
“喂!喂!”我对着听筒大叫,却只传来嘟嘟的声音。唉!要她挂她不挂,不要她挂嘛,偏偏又毫不留情!
这下怎么办?爸妈当我这里是联络站,现在连二哥二嫂也来了。刚刚的话告诉二哥是没什么问题!麻烦的是要不要告诉爸妈?
不说嘛!万一二哥一时冲动签了协议书,我成了知情不报,那时可就万死莫辞了。二哥二嫂离婚,我看爸妈可能不怎么反对,终究他们老是处不好,何况,瞧妈的样子倒是挺中意那个新欢的。想来二嫂也真可怜。
结婚真是一件麻烦事,不仅要丈夫喜爱,还要讨丈夫家人的欢心,一旦做不到,其结果——惨喔!可是,关于明明的监护权及探视权,万一二哥全答应了,而我事先没有告诉爸妈的话,我这辈子大概也甭想进得了家门。
不过,二嫂这招实在狠毒。你瞧,若二哥不答应,三个人就这么耗着吧!就算新人不计名分,二嫂随时都有权调查他们!除非二哥肯“安分守己”,否则他们难保不会被控妨害家庭;若是答应,失去爱孙,爸妈怎可能给好脸色?恐怕新人处境比二嫂还可怜。
所以啊!难怪人家说“最毒妇人心”。可是,最无辜的恐伯是我了,无端端惹了一身“腥”不说,还让我陷入两难的困境。真想掐死自己算了。
下回再有什么人告诉我什么痴情至爱,我铁定喷他一脸口水。亏我脑海里还残留着二哥一派温柔、专注注视着二嫂的影像,给果呢?哈!炳!现在可真是相看两厌了。我看二嫂还巴不得吃他的肉、啃他的骨,顺便挖掉他的眼珠子!所以,我说啊,“爱会谢,情会凋,唯有海天永不变。”至理名言哟!留传后世时别忘了是我任盈如说的。
想想,还是先按兵不动。再有什么风吹草动,只得请出大嫂——爸妈面前的大红人
代为转告了。
瞧!同样是媳妇,大嫂与二嫂简直是云泥之别。理由简单至极,大嫂是爸妈相中的,虽然不至相亲那么老土,但意思近了。双方家长早有默契,结婚不过是水到渠成,顺其自然罢了。大哥与大嫂的感情虽然没有二哥二嫂的轰轰烈烈,倒也细水长流至今,未曾听过有什么大争吵。
不过─我想若是今天情形发生在大哥身上,想必爸妈会帮大嫂。这就是现实!诸位爱情至上的人们,尤其是女人们,可千万别看不清楚。
任盈如啊,任盈如!作什么春秋大梦,自以为是薇薇夫人呀!活了二十四年也不见你谈过情爱,凭什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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