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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得太严重了,这在艺文界其实很常见的,老师将弟子的作品以自己名义发表,有时比创作者自己发表更有利。”
“那就是一种利益交换喽?所以你让他以他的名字发表你的作品,条件是继承他的遗产?”这样想,似乎比较卑劣的是他。
“不是这样的,我并不是很想继承遗产,是Victor坚持。他说他那些亲戚全是一群混蛋,与其留给他们,不如留给我。再说我从没想过要当画家,当初我作画只是单纯地想里旦,其实我并不知道自己画得如何,是Victor喜欢,所以我就把画给他,恰巧我们名字的缩写一样,所以才让他以他的名义发表。”
她看着他,清澈的眼睛证明他没有说谎。
“告诉我,你的故事,还有你和Victor的关系。恍报纸写的不多、也不全然正确,她相信他不是Victoro叫的秘密情人。
“我的故事,不怎么美妙的。”他不知道别人怎么想,他自己觉得近二十年的人生,其实乏善可陈。
“没关系,人家想知道。”她想要知道全部的他,而不是自己拼凑的,由瞎子摸出来的大象。
他开始回想,他记忆中的起点——
美国西部一个荒凉的小镇。
第七章
那年他两岁,存在脑子里的第一个影像是空旷的蓝天和炙热的天气,小镇里有股衰败的腐味,他的人生就从这里开始。
其实那已经不知道是他住过的第几个小镇了,从他懂事以来,生活就是不断地迁徙,像候鸟一样,从这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只是他们从不回头;而他和母亲全部的家当就是两只破旧的旅行袋,他们过着只有今天、没有明天的生活,他记得母亲常无奈地说这叫“活在当下”。
每到一个城镇,母亲就会到当地的酒吧、餐馆寻找工作的机会,然后住到在酒吧、餐馆里仅认识一天就被称作“朋友”的朋友家里。
然后母亲会这样介绍他:“这是我儿子,叫他弟弟就可以,他很乖、很听话、很能干,洗衣煮饭什么都会,什么事都可以叫他做没关系。”
所以这就是他的童年,不停地流浪、有永远也做不完的家事。母亲在一个地方待烦了,或者该说和人吵架了、被赶出来了,就带着他往下一个城市迁徙。
母亲的脾气不好,常常和人吵架被赶出来,但是她绝不会承认是被赶出来的。
她常说:“美国那么大,还怕没有我们母子容身之处吗?”
当母亲这么说时,脸上的表情很悲愤,他不晓得那代表什么意思,反正母亲走到哪,他就跟到哪,搭着陌生人的便车,从美西到美东,他十一岁那年,他们终于走进纽约这个五光十色的罪恶之城。
纽约很繁华、很迷人,看得他有点傻眼了,但其实日子还是和以前一样没变,他和母亲仍旧住在萍水相逢的朋友家里。母亲出外打工,他每天早上起床去采买,然后再回来做家事,所以住一段时间后,纽约在他眼里,除了车子多一点、人多一点,其实和其它的城镇是没什么分别的。
但是对母亲来说,分别就大了!大城市里机会多,只要运气好,她可以找到待遇较高的工作,所以有一天,就见母亲一回到家便高兴地说要带他去吃大餐。
“真的?”他也很高兴。
“嗯!今天我在街上遇到一个人,他是画家,说要请我当模特儿,他给的钟点费很高,而且是按日支薪,所以我们有钱可以去吃大餐喽!”
那一天他们母子手牵着手去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记忆之中,那是十一年来母亲最开心的一天。
这份模特儿的工作带来较丰厚的收入,所以在母亲又与朋友吵架之后,便带着他搬进一栋位于贫民窟里的破烂公寓。地方虽烂,但是他却觉得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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