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頁(第1/2 页)
更想不到他小小的身體裡藏著那麼強大的爆發力。
「十三年前,我是個鬱郁不得志的大學畢業生,剛炒了老闆魷魚,正是迷茫不知所措的時候,用身上最後一百塊,在路邊燒烤攤上豪點了一整桌,然後……喝大了,大著舌頭吼beyond的光輝歲月。唱沒唱跑調我不知道,因為那時候真喝多了。」
回憶窘事,young笑起來,樂隊成員和台下的歌迷們也跟著笑。
「就在那時候,突然有個黃毛跑過來問我,說,哥,我覺得你唱歌挺好聽的,有沒有興趣加入我們樂隊。我記得我好像朝他翻了個白眼,」他看著貝斯手宋岳問,「有沒有?」
宋岳笑:「嗯,有。」
young就笑得更大聲:「我當時心想,哪來的小騙子,什麼狗屁樂隊,我他爹的還影帝呢。但我那時怎麼說呢,可能還是因為酒精上頭,又很無聊,所以居然真就跟那個小黃毛一塊兒走了。」
「之後的記憶有點模糊,反正醒來之後發現旁邊蹲了三個傻x,一個昨晚見過的黃毛,另外兩個不認識,但也傻x。」
「我估計他們仨是同個理髮店燙出來的,黃毛、紅毛、白毛,幾個傢伙盯珍惜動物一樣盯著我,把我盯得心裡直發毛,感覺下一秒他們可能就要給我一刀、賣我的腎了。」
聽到這裡,林欽舟也忍不住笑起來,側眸望向身旁的人,發現他哥也在笑。睫毛一顫一顫的,真的漂亮得不像話。
「不過好在他們不要我的腎,他們要我這個人,但是開玩笑,老子一個高材生,和幾個洗剪吹組樂隊,說出去還要不要臉了?不干、堅決不干。」
「但這群傻x就是強盜啊,我不干他們就不放我走,我和他們仨打了一架,打得腦子犯混了,說,干就干,干他爹的!老子不打工了,老子搞樂隊去!……」
垂在腿上的手掌被人輕輕捏了捏,林欽舟側過臉,迎上秦越的視線。
「你之前……真的是和那個酒鬼打的架?」
林欽舟沒想到他還記著這個,一瞬間差點沒反應過來,心臟莫名跳了下。
「是、是啊,為什麼突然這樣問,哥你不相信我啊?」
秦越搖搖頭:「沒什麼。」視線落回舞台上,胳膊也跟著收回去,好像真的只是隨口那麼一問。
「哥。」胳膊卻被林欽舟截住,掌心一寸寸向下,扣成了個十指相交的姿勢。
秦越像是又往他這邊掃了眼,但沒動,兩隻手就那麼一直牽著。
第123章
「……我們第一次接到正式的演出邀請,是在十三年前的夏天,在漂亮的珊瑚嶼,那天之後,我們樂隊慢慢被大家所了解,所以我們就將那個日子當成了樂隊的周年日。」
「不過那時候我們誰也沒想過有一天能走到這裡,能讓那麼多人知道我們黑狐,知道我們的音樂。這一路,我們玩的很開心,唱的很開心,感謝音樂和你們,始終陪伴。」
「今年是我們的十三周年,但老宋卻因為傷痛要回家休息啦,這點非常遺憾,我知道大家跟我們都是同樣的心情。」
「不過沒關係,只要我們樂隊還在,只要我們剩下幾個還在唱,不管他是回家奶孩子,還是養老,哪怕到了他七十歲,八十歲,就永遠還是我們黑狐的一份子!」
場館內已經有不少人哭起來,貝斯手也頻頻抹眼睛。旁邊的鼓手用力擁抱了他一下。
「按理說這番話應該放到這場演唱會的最後說,但我們幾個商量了下,最終還是決定放在最前面,因為我們希望大家最後記住的是我們帶給大家的音樂,是音樂本身帶來的震撼和感動,是此刻正陪在你身邊的那個人,而不是離別。」
「離別是常態,是在所難免的,所以請別為我們哭泣,請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