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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换言之,仍然属于“既不提倡也不反对”的范畴——当然,如果事情的性质属于卖淫嫖娼,那就另当别论。非但如此,车主还有因“提供场地”而大有机会被罪加一等。
其实,按照《 国际法 》的精神,汽车、特别是广东人说的“私家车”被视为私人空间的延伸。是故男女二人若选择在一辆私家车里行事,法理上亦可视同为在像卧室、厨房这一类“私人空间”里行事。问题是,当汽车这个“私人空间”一旦被从私家车库里移动至街道、公路( 含两侧 )以及公共停车场等公众空间时,事情就陡然变得复杂了起来。以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为例:在自己的汽车内做爱,原则上并不犯法,但是,如果做爱的时间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而该汽车的玻璃又属透明,过往行人均可看到车内的行为,则构成“公然猥亵”罪,可处拘役或一百元以下之罚金。
我想,即使有人真的酷爱在汽车里做,他们一定更加酷不爱在一辆停在私家车库里的汽车里做。那样的话,还不如就在车库,或者直接回到卧室里去好过。汽车性爱之微妙乐趣,大概就介于“在公众场合之中保持着相对的私密”之间,有一点像写博客。
春宫画——古人枕边的“秘密图纸”(1)
说春宫之前,得先重温一下老舍先生小说《 骆驼祥子 》里的一个片段:
“小福子愚傻的露出白牙,告诉好多虎妞所没听过的事。随着军官,她并没享福,可是军官高了兴,也带她吃回饭馆,看看戏,所以她很有些事情说,说出来教虎妞羡慕。她还有许多说不出口的事:她看过春宫,虎妞就没看见过。诸如此类的事,虎妞听了一遍,还爱听第二遍。她把小福子看成个最可爱,最可羡慕,也值得嫉妒的人。听完那些,再看自己的模样,年岁,与丈夫,她觉得这一辈子太委屈。她没有过青春,而将来也没有什么希望,现在呢,祥子又是那么死砖头似的一块东西!”
小福子跟了个军官,虽然身份是二奶,与当大婆的虎妞相比,见识长了不少。除了上馆子、看戏之外,最令虎妞羡慕不已的一种见识,便是看春宫。
“她看过春宫,虎妞就没看见过”——不管搁哪个年代,这种差别都是很厉害的,绝对比“我看过斯琴高娃演的《 骆驼祥子 》,你丫没看过”牛×,因为春宫从来就是属于一种小众的“见识”,一种不足与外人道的“秘密图纸”。
画的啥?
春宫,是“春宫画”的简称。这种艺术品的内容及表现形式,实在大同小异,你把齐白石先生画里的鱼啊虾啊都换成男的女的就成。先说人物,通常为一男、一女,有时是一男和两女或三女( 一男一女之外多出来的那一女或两女,身份都是那男人的妾或者丫环,角色均为助理 );有时会是两男或两女;有时就剩男或女各一Solo的干活,大面积留白。
再说场景,锁定在室内( 卧室 )或户外( 庭院 )、床上、凳子上( 那种凳子叫“春凳”,明式家具啊 )、太湖石上、池塘边、秋千上、或者是池塘边的秋千上、等等;
服装——当然是古装,有时候穿着,有时候没穿,有时候半穿着;
动作——当然是做爱,有时正做着,有时正打算做,有时刚做完;
表情——除了看不出表情的,看得出的,都很爽、很和谐。
干啥用?
说到这儿,插播一个《 聊斋 》里的段子,叫《 书痴 》:男主角郎玉柱,除了读书啥都不会,忽一晚,有一位绝色的“颜如玉”被他感动,就从书里蹦出来,陪他读书,陪他上床。“枕席间亲爱备至,而不知为人”。就这么睡了些日子,郎玉柱觉得不太对头,就问颜小姐:“凡人男女同居则生子;今与卿居久,何不然也?”女笑曰:“君日读书,妾固谓无益。今即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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