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頁(第1/2 页)
黏稠的鮮血使得毛皮粘在了我的皮膚上,像是穿了一件皮襖,雖然只是勉強蓋住了上身,但是我已經很滿足了。
那鮮血的味道讓我做了一個噩夢,渾身冷汗的我掙扎著醒來的時候發現已經是天光大亮了。
飢餓的我扶著樹幹站起身來,流著口水往昨晚藏了西藏豺的地方走著,剛走兩步就發現那個地方的草叢在動,我四下看了看,從地上找到了一塊大石頭抱在手裡,躡手躡腳地靠上前去。
草叢中和我一樣飢腸轆轆的是另一隻豺犬,也許那屍體被我剝了皮讓這隻豺犬沒有意識到自己吃的是同類,正在大肆咀嚼著享用免費的早餐。
看到它饕餮的樣子我氣不打一處來,無形中竟然像是護食的狗一樣,氣急敗壞地跳上去對準那正在美餐的豺犬一通亂打,它的腦袋被我砸得粉碎,鮮血和白花花的東西順著我的手往下流著。
直到這隻豺犬也一動不動的時候我才鬆開了它,舔了舔手指,味道很奇妙。
我草草撿來了一些樹枝點了火,打火機打了半天才著了,這讓我有些心慌,如果打火機也壞了我該怎麼辦?鑽木取火?
火燒得不是很旺,因為樹枝也有些潮濕,在燃燒的時候不停發出噼噼啪啪的聲音,我將剝了皮的豺犬串在一根較粗的樹枝上之後架在火里烤了起來,很快就飄出了香味。
☆、失憶香巴拉9我的冰山一角(2)(4)
那是真正的肉香,由於沒有加入任何佐料的緣故,那質樸而濃厚的香味很快灌入我的鼻子裡,我不停地吞咽著口水,似乎它們就快從嘴角兩側流下來了一樣。
被烤的外焦里嫩的豺犬肉塞入口中的時候,我似乎才開始找到了野外生存的樂趣,祖先從茹毛飲血發展到學會烤食不無他的道理。
填飽了肚子,我滿足地擦了擦嘴巴,將另一隻豺犬插在樹枝上,然後像是國外卡通片裡出走的人用木棍挑著小包袱一樣,得意洋洋地帶著我的勝利品往前走著。
首先我不能進城或是靠近公路,不管是麻子陳還是教授,我都不想再見到了,尤其是教授,如果再見到他的話不知道他會怎樣處置我。
其次,我覺得最好的路線是沿著河走,這道理很簡單,自古以來人都是隨水而居的,因為水是必不可少的,在經歷了昨晚的饑渴之後我就明白了這個道理。同等的道理,依賴水的不只是人,還有動物,所以有了水源就不愁吃的了。
再次,我並不打算在山裡做一輩子野人,我的計劃是先遠離這個鎮子,然後想辦法回到南京,至少要走到下一個鎮子然後到鎮上去想辦法才行。
鎮子已經離我越來越遠了,之前到鎮子上的時候也沒有注意到這到底是什麼鎮,不過現在我放心多了,走在半山腰中,想要喝水的話步行五分鐘就可以來到山下的河邊,我在樹林中撿到了一個空的礦泉水瓶,像是在垃圾堆中撿到了玩具的窮苦孩子一樣欣喜若狂。
我的感覺已經麻木了,這對我來說算不了什麼,當人的欲望與要求降低到僅僅只要能夠生存的時候,什麼所謂的尊嚴、高雅都只是不切實際的奢侈品而已。
穿行在叢林之中,不時有小動物在草叢裡蹦蹦跳跳的,今天是罕見的大晴天,萬里無雲,陽光從樹蔭的縫隙中穿過來,照在臉上,好像把心中的陰霾也一掃而光了。
原來人真的和植物一樣,也會產生光合作用,像是我現在明媚的心情,我將它歸功於頭頂的驕陽。
昨晚沒有睡好,我幾次被凍醒了,走到中午的時候,我脫掉了上衣只著一件背心,也被汗水弄得濕淋淋的。困意湧上來,我找了一處陰涼的樹下閉目養神,潮濕的地方還是有一點冷,便順手將衣服蓋在了身上。
我是因目光而醒來的,聽起來奇怪但是事實確實如此,我正在酣睡,突然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