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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原也想去幫忙,誰知還沒想好怎麼幫,那男的便被陳伯一拳揍倒拎了出去,讓他錯失機會,鬱悶好久。
那日見到孫有祿在酒肆喝酒,不知怎的,他突然靈光一現,也跟著走了進去。
這男的實在猥瑣,偏又膽小如鼠,只知道在門口夾纏不清,他就算幫著將人趕走了,以滿月的性子,也不過換來一個淡淡的謝字,但如果是在她最羞恥最絕望的時候,出現在她身邊,救她於水火中呢?
自古以來,英雄救美這套路雖老舊,卻也最得人心。
他要讓她知道,小白臉是靠不住的,只有自己才是她值得託付終身的良人!
於是他請這猥瑣男喝了一頓酒,又說了一個讓他心馳神往的故事,果然在酒水和這個故事的刺激下,孫有祿如醍醐灌頂,當晚便翻進了霍家的院牆。
宋函一直守在門口,本想著只要裡面稍有動靜,他便立刻大聲呼救,叫醒街坊鄰居一起衝進去將滿月救出,眾目睽睽之下,哪怕什麼都沒來得及發生,滿月也壞了名聲,自己對她有恩,又是唯一願意接納她的人,到時候做妾還是做通房,還能讓她有挑揀的餘地?
孝期不能婚嫁,但做妾可沒那麼多講究。
不不不,就跟自己娘說的一樣,正妻還未進門,先納了妾就是打臉,只能先委屈滿月,先進門做個通房丫頭,待自己跟佩蘭完了婚,再想辦法將她位份提上來,畢竟自己跟滿月是青梅竹馬的感情,都這般委屈她了,佩蘭難道還敢不給自己面子。
娘那邊就更不用擔心,她是嫌棄滿月身份低微,不如佩蘭家世顯赫,但家世顯赫也有不好的地方,兩家地位懸殊,妻子必不可能像其他兒媳婦一般盡心侍奉婆婆,但滿月嘴甜又勤快,這點娘一向是滿意的,不然當初也不會定下那口頭婚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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