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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限度和节制的。在传统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儒家圣人级人物曾子身上就发生过这样的故事。
有一次曾子的爸爸认为曾子做错事了,就拿起一根棍子劈头盖脸地打过去。曾子认为自己很孝顺,所以没有逃避,结果被老人家一棍子给打晕了。过了不久,曾子醒过来了,头上顶着一个巨大的包,跑去把这件事情告诉孔子。他满以为孔子会表扬他很孝顺,被老爸这么揍了都不逃嘛。哪知道孔子狠狠地教训了他,说:你以为你这是孝?我告诉你,应该小杖受,大杖走。老人家火气这么大,这样打你,你不走,万一老人家失手把你打死了怎么办呢?万一老人家不知轻重把你打傻了呢?你这不是让你的父亲担上杀人罪名吗?这难道是孝吗?
这是儒家非常经典的故事。换句话说,你这个时候要采取逃的方式,以免你父亲因为一时火气大而伤人或杀人。如果让你父亲背上了这样的罪名,你这做儿子的反而是不孝。所以我们现在很多人在讨论传统文化时,认为长辈可以随便打小辈,小辈怎么都不能反抗,认为很残酷,其实这个话是不对的。《弟子规》的“挞无怨”也是有界限的,不是说怎么打都无怨,而是说小杖、轻微的、不伤害身体的、惩戒性的惩罚你不要怨。但是如果是大杖,你就要走。
《弟子规》要求我们孝敬父母,要做到“挞无怨”,然而在当今社会,是不提倡父母打孩子的,那么对于今天的孩子,还有必要要求他们做到“挞无怨”吗?
至于“挞无怨”,就是如果长辈要打你、揍你,你不要心怀怨恨,这在中国传统当中是理所当然的,但在今天就不一样了,今天哪个长辈拎着个棍子追着小辈跑?一般没有的,不舍得啊。现在我们强调长辈对小辈、老师对学生不能实行体罚。实际上体罚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地看,我告诉大家两个关于“挞”的例子。第一,2006年英国通过一项决议,允许教师在合适的情况下,采取包括身体接触在内的方式强制学生遵守纪律。换句话说,不排除可以动手的。第二,如果大家今天到新加坡去旅游,就会发现新加坡中小学教室的后墙上都挂着一把戒尺,但是轻易不用。用这把戒尺有好多严格的规定,比如要有两个教师同时在场,比如只许打孩子的手心,绝不能打头,否则那是违法的。所以“挞”的问题很复杂,我们如何理解它,实际上是需要考虑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社会情况,要非常慎重。
台湾著名作家张大春有一儿一女,哥哥叫张容,妹妹叫张宜。张宜这个女孩非常可爱,但是有一个毛病——经常丢东西,曾经连续丢了三根直笛,而最后一次她把哥哥的直笛借过去也丢了。张大春想要管管这个事情。张大春小时候也经常丢东西,他讲他小时候只要不是长在身上的东西都会丢掉。张大春的尊翁因此狠揍了他一顿,张大春说,从那以后不长在我身上的东西也像长在我身上一样,再也没丢过东西。张大春今天准备对女儿动“大刑”,他在家里犹豫了半天,做了非常详尽的布置和各种心理准备,像上战场一样准备了一根比直笛粗一倍的棍子,拿在手上等女儿回家。趁女儿还没回家,他一个人在家拿着这根棍子先试试轻重,右手拿棍子打自己左手几下,左手拿棍子打自己右手几下,女儿还没挨打,爸爸自己把自己先揍了半天。总算等到女儿回来了,他还下不了决心动手,先跟女儿进行说理教育:你认为一而再、再而三地丢东西该不该打?女儿看着他,摇摇头:不该打。张大春一下就晕了,他原来满心指望女儿说该打,他就可以心安理得地轻轻打两下,但现在女儿说不该打。张大春就问他女儿:你以为爸爸喜欢打你吗?他的潜台词是我不喜欢打你,我也不舍得打,但是我必须打。哪知道女儿看着爸爸笑着说:你就是喜欢打我。这又把张大春搞晕了,过了一会儿,张大春连那根棍子都找不到了。所以大家看,父母真要下决心打孩子,那得下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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