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第1/5 页)
他走得很快.我勉力小跑跟着,并听到里昂的脚步在我身后不疾不徐的响起。真是的.为什么要跟着我们呢?在楼顶洒月光不是更好?
月光情人的内部装修极为华丽,但通向地下室的道路却还保持着监狱的原貌,因而显得很阴森,似乎有冰凉的水滴,正缓慢而不停歇地滴在长了青苔和黑斑的地面上。而地下,是普通客人绝对禁止进入的地方,是血族内部成员的私人领地。他们睡在这儿,这里才是他们真正休养生息的家园。
我被牵着手,穿行于迷宫一样的地下走道中,不久后,忽然听到一阵优美轻缓的钢琴声。刘易斯停顿了片刻.循着琴声而去,很快进入一个大房间。
和地上建筑的装修风格一样,此处的装潢布置也华丽奢侈,不过却带着一种古老家族的贵族气和优越感,大气、厚重、历史、从容不迫。就在房间的正中.摆放着一架同样华丽的钢琴,一个男人正坐在琴凳上随意的弹奏,清亮的乐曲就这样如水般流出。
他的穿着很搭配环境,也是华丽异常。普通男人穿得像他这样考究,难免显得装腔作势,再或看像演戏的、再再或看像高级鸭店中的头牌少爷,可他穿着那身衣服却显得分外合适,甚至连半分烟火气也没有。
他长长的金发在脑后松松的绑成一束,像黄金般灿烂而耀眼,我还没见过有别人的头发像他那么漂亮的。而作为男人的手.他的双手略有些纤小,但却特别适合那黑白的琴键,苍白到透明的皮肤下,隐隐透出几道青色的纹路。他的手指慢慢按下抬起,那么优美好看,轻松写意,只这一双手就魁感到了极点。
“有女士到了,欢迎之至。”他仍然弹奏着温柔的乐曲,却回过头来对我打招呼。
他对我笑笑.五官精致.双唇如血,那双碧绿的眼睛好像春天的山头,充满了“生机”。当他的嘴唇微微抿起.就露出了两对尖牙,小小的,白得闪亮,有点像虎身.特别可爱。
“李斯特托派西殿下,因为我的女友是人类.所以我特地捉前朝见你。我是刘易斯范伦丁。”刘易斯施以贵族礼节,姿态优雅迷人。
“啊,是范伦丁家族的,里昂亲王的‘儿子’。”李斯特继续弹琴.眼睛也仍然兴味的看着我。
范伦丁?里昂好像也是这个姓氏,平时总是直呼其名,有点记不太清了。如果是这样,说明里昂和刘易斯是同家族的,从他们的年龄来看,刘易斯很可能是里昂的家族后裔,怪不得他们之间的关系显得即亲近又排斥,不只像创造看和被创造看那么简单。
“是的,李斯特殿下。”刘易斯保特着高度的礼貌,或看,是他不想冒把这位传说中有着超过一千五百年生命的古老吸血鬼。尽管.他的样子看起来只有二十七、八。比里昂还年轻,跟刘易斯差不多。
“我在欧洲时就听过你们父子的大名,传说你是最不像吸血鬼的吸血鬼.比那个热爱人类的D先生只好那么一点点。”他腾出一只手来,以手指比划了一下,“居然所爱的女人也是真正的人类吗?”
我垂下眼睛。
其实我不擅长掩饰,每当感觉可能泄露内心秘密时,我就用这个笨方法。不过……D先生?我只知道p先生.而且不怎么热爱人类。难道是李斯特、小李同学口误?
刘易斯没说话,于是李斯特又问,声音温柔,但语气恶劣,“那么,你打算爱她多久才吃掉她?”
“我不会吃她。我从来不喝鲜活的血。”刘易斯握着我的手一我反捏他一下,让他明白我不会怀疑他。
“那多可惜,这个姑娘闻起来真是香甜,我活了这么久也没见过呢。”李斯特的语气仿佛不是说一个大活人.而是说一块牛排,“而且她这么可爱,你能忍受她变老吗?那太残忍了,不如尽早吃了她,然后忘记她,这才是一个负责任的血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