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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满一个月了,谁知公司竟然在第二十九天倒闭!
从那以后,她就加入了“作家”的行列,她的“作家”一开始是真的坐在家里什么也不做;但慢慢的,她产生了要成为真正作家的愿望,而且她要做个言情小说家。她认为这是可以实现的,第一,她姐姐刘云是出版社的编辑,负责的就是言情小说,虽然不指望一向刚正不阿的姐姐帮她走后门,那稍稍指点一下总可以吧。以这点来说,她比大多数立志写小说的作者要来得幸运。
第二,她从十三岁就跌入了言情小说的书海里,每天不看上一本简直要活不下去,十年来最少也看了数千本。没吃过猪肉,至少也该看过猪走路,有数千本的阅读经历做底子,还怕写不出一本来?
当她真的下笔去写时才知道,原来看书比写书幸福一万倍。就算看了那么多故事,她仍不知道该怎么写出自己的故事;更可怕的是,她总是写着写着就离题了,就像现在这本,一开始她只打算要写一个江湖大侠和宰相千金的故事,但是写到了二十三万字,大侠和千金之间还没有来电。
她发誓她不是故意的,她只是想让两人的相爱更真实、更合乎情理罢了。毕竟爱上一个人不是那么容易的,更何况两人的身分地位、性格、嗜好有那么大的差距,怎么也要有个缓冲。就为了这个缓冲,她千方百计地设计两人相遇的经过,于是……就成了现在这种情景。
这是她最后一次尝试了,学历不好,工作找不到,她似乎只剩下嫁人一途。
“我要自己选。”她的声音低不可闻。
“你说什么?”刘云没听清楚。
刘雨快速的又说了一遍,声音稍稍大了一些,但刘云还是没听懂。
“我说我要自己选啦,我要好好的恋爱一下,我不要相亲啦。”刘雨鼓足勇气大声的喊了出来。她的人生已经够悲惨,如果连恋爱都不能自由的谈一回的话,那她岂不是白来世上一遭?
“你要自己选?”刘云瞪着她,“以你的脑子能选到什么人?随便哪个家伙说几句甜言蜜语就把你迷倒了,浪费了感情和时间不说,到最后很可能会大着肚子回来。你敢再说一次自己选试试看!”
“我……”她委屈的看着姐姐,但也不敢把刚才的话再说一遍。
“既然没有问题,那就这么决定了。”刘云满意的点了下头,“明天晚上七点,德云大酒店,记得要穿上次帮你买的那件小礼服。”
明天?“姐……”刘雨张大了眼。
“千万不要迟到,否则……”留下两声可怕的冷笑,刘云转身走了出去,剩下刘雨一人呆呆的看着贴满刘德华海报的墙壁。
明天……她就要相亲了?明天她就要像猪肉似的任由别人评头论足?明天……明天永远不要来啊……
虽然刘雨期盼时间能就此停止,但短短的二十个小时还是眨眼就过了。尽管万般不情愿,刘雨还是在预定的时间乖乖的走出家门,因为她真的怕了姐姐的吼功,也因为她知道姐姐做这一切都是为了她好。
当妹妹真的比当姐姐来得幸福。就像她,从小到大就受着姐姐的照顾。姐姐不仅把所有好吃好玩的都让给了她,还经常帮她补习;如果没有姐姐,别说大专,她连高中都很难考得上。
自从父母因车祸去世后,姐姐自然成为她的银行和保护人。面对她的一次次失业,姐姐一次也没有责备过她,最多只是叹口气,鼓励她不要灰心。
姐姐已经二十七岁了,到目前为止都没有男朋友。她知道姐姐如果没亲眼看到自己稳定下来,是绝对不会结婚的,甚至连恋爱她都不会尝试,就怕因此而疏忽了对自己的照顾。
刘雨拉了拉小礼服,利落的线条和素净的颜色将她的娃娃脸衬托得成熟而不失可爱,穿上它,再也不会被误认是高中生,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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