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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坐进电梯,哎呦我的妈妈,十六楼!
开门而入,首先跳入凌小瞳眼球的,是墙边的琉金电视柜。因为邓美姬家的装修风格,以米色为主色,而以黑色为主金色为辅的琉金木柜,打破米色的单一之余,更为客厅增添华丽的色彩。柜上的金色壁画,也与其相互呼应。
而天花、沙发、地砖等都多用直线,给人干净利落的感觉。却又有餐厅座椅的波浪起伏,与直线形成强烈对比,带来一种跳跃感。
这客厅,得有五十个平米,按着大三居的标准,加上厨房卫生间,这套房子少说一百八、九十平米。
“坐吧。”邓美姬指了指沙发。
看上去一尘不染连个褶都没有沙发,凌小瞳还真不舍得去破坏,径直走向了开放式的阳台。
俯瞰全城,虽然没有大城市的喧嚣繁华,但也多了一份小城市的宁静安详,一直以为自己有恐高症的凌小瞳,突然就发现,这高出的感觉真爽。
凌小瞳清楚,这人生,就和房子一样,永远和老爸一样住在下边,一辈子都不会看到这样的景光。他沉默不语,再次去向往自己的人生,就应该这样。
虽然高处不胜寒,冻死也都有人往上爬。
“想什么呢。”邓美姬见凌小瞳不说话,在冰箱拿出两瓶苏打水,递过去一瓶。
啪。
“啊——!”凌小瞳咂砸嘴巴,这是他第一次喝带气的书:“什么玩意,没点味。”
“苏打水。”
“我这喝了十八年的自来水了,还第一次喝这玩意。”凌小瞳笑了笑:“成,我该走了。万一一会你家里回来人,还以为我和你干啥了呢。乱棍打出去,我就丢人了。”
“以后,什么人也来不了,我妈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三百天是再外边。我爸这次去省力开会,可能就被调到省重点中学去了。这家里,就我一个人。”邓美姬的这种寂寞,不是凌小瞳能感觉到的。
她向往凌小瞳那种,一家三口,每天团团圆圆的在一起的生活,凌小瞳却羡慕她这种,从来不差钱的日子。
“那我也得走啊,俗话说,这孤男寡女,就是**,我怕你非礼我。”凌小瞳还是那副没个正经的样子,坏坏的嘴角微微扬起,那种不羁的放荡,让人看不到他内心的卑微。
“再坐会吧。每天都是我一个人在家,挺,挺没意思的。”邓美姬的声音,带着些许的哀求。
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苦衷。
凌小瞳住下脚,道:“那我给你讲一个,逃与追的故事吧。”
“嗯!”
有人说过,人一辈子,无非就是在做两件事情,一件事逃离痛苦,一件是追求快乐。
这两件事情又都是环环相扣,逃离痛苦的同时,你是在追求快乐。追求快乐的同时,你也在不知不觉的逃离痛苦。
但这两件事,哪个更重要?
举个例子,从前,路人甲和路人乙这两个人,都是体育长跑的健将。都得过省里的万米长跑冠军。
然而路人甲,机遇好,他一路畅通分配到了警察局,凭借着自己这长跑的优势,数年来,没有一个犯人,逃得过他的手掌心。
另一个路人乙,倒霉,生活所迫干起了坑蒙拐骗枪,凭借着自己这长跑的有失,数年来,没有一个警察,将他绳之以法抓住。
终于,有一天,路人乙偷钱包的时候,被路人甲发现了!
这两个曾经的万米冠军,在路上展开了一场惊人的追赶。
三千米过去了。
路人甲想:这孙子,真能跑!这么多年,还没一个小偷能逃出三千米!路人乙也再想:这王八,真能追,这么多年,还没一个警察能追他跑出两千米。
八千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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