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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丰瑜继续向传媒抛出有利于李敖的调查证据:正是由于李登辉的介入,从前一直不合法的大溪山庄的售价开始明显攀升,土地价格也爆涨。
李敖诉讼李登辉的案子,虽然“地检院”和“高检院”始终采取低调处理,甚至一直不敢进入法律审理程序。然而李敖却一刻不停地盯住此案不放。在法院长期拒绝开庭的情况下,李敖决定进一步向社会公布有关证据,他认为即便这场官司无疾而终,至少也应该让民众了解李登辉涉案的内幕以及他当“总统”12年间祸国殃民的罪恶。至于李氏在台上的“###”倾向与挑动海峡两岸对立等政治问题,台湾民众早已恨之入骨。现在百姓为之震怒的是李登辉贪赃枉法的种种罪恶。李敖所公布的恰恰就是有关李登辉经济突然暴富的大量事实,例如李登辉私人在瑞士某银行的秘密账户一事,就是一大爆炸性新闻。据李敖掌握,早在多年前李登辉在瑞士某银行里的私人存款就十分可观。到了2000年1月,李登辉忽然下令在海外的亲友马上转移他在瑞士那家银行里的巨额存款。李敖认定这笔来历不明的存款数额为230万美元,显然与李登辉一家人的正常收入无法相吻合。
这一猛料的抛出,激起的愤怒浪潮一浪高过一浪。相隔几天,李敖再次向台湾传媒爆出一个惊人的新闻:2月20日以前,李登辉在瑞士苏黎士银行设立的账号中存款已于近期托人在境外转移到列支敦士登的银行了。他甚至连李登辉的新账户号码也了若指掌。
档案
1971年3月19日
被捕
次年以颠覆政府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
剥夺公权6年
1975年
获减刑
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8个月
褫夺公权4年
1976年11月19日
刑满出狱
1981年9月10日
第二次入狱
刑期半年
1982年3月10日
刑满出狱
述评
李敖作为一个以笔墨为生的作家,一生中竟然有三次冤狱(其中一次曾经被判徒刑而没能监内执行),确是中国当代文人中绝无仅有的先例。先后两次入狱,一为政治,二为经济纠纷。为政治自然与李敖辛辣的杂文有关,而因经济纠纷身陷囹圄,则说明即便像李敖这样已在台岛内外名声遐迩的作家,亦同样逃脱不了无情的世俗凉薄。两次牢狱之劫虽然对李敖而言是一场人生的炼狱,然而他的炼狱与频频兴讼一样,都变成了价值连城的精神财富,同时,在困境之中也造就了李敖—一位敢杀敢拼的民主斗士!
自述:一进监狱深如海
一进监狱深如海
20世纪的1971至1976年,李敖是在台湾监狱度过的,这是他人生中的第一次入狱,当时李敖正值36至41岁的韶华,也正是一个作家最好的写作时光。 然而他在这5年中却因为政治问题而辍笔,这无疑是一名作家的悲剧。李敖在出狱多年后曾经有下面的自述,他回忆入狱经过时说:
“我被请上黑轿车后,立即直驶台北市博爱路警备总部保安处,被安置在讯问室的最后一间—第5房,开始办打指模等收押手续。旋即进来两名特务,一高一矮,连夜疲劳审问,向我提出种种问题,由矮的主问,高的在旁记录,记录用的是本活页簿,上面有字,是要问的各种问题。当时谢聪敏、魏廷朝已被捕去一二十天,我因误信两人(尤其是魏廷朝)平时给我的英雄形象,竟以为他们什么也没供出,因此就我所知,一路掩护,什么答案都不吐实,并且不断扯谎以为掩饰。由于我生怕我的口供不利于谢聪敏和魏廷朝两人,结果一开始就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