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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六章 督辦和局(1)
咸豐倉皇出逃之時,京城危急。城外,英法聯軍氣勢洶洶,虎視眈眈;城內,秩序混亂,人心惶惶,守城之兵無錢無糧,不足抗敵。奕訢在倉促之中接手,萬事不備,形勢十分嚴峻。
奕訢迅速理清思路,咸豐十年八月初七(1860年9月21日),就在他接到咸豐諭旨之後,即照會額爾金和葛羅,告知載垣、穆蔭因&ldo;辦理不善,已奉旨撤去欽差大臣&rdo;,準備派人&ldo;前往面議和局&rdo;,希望能&ldo;暫息干戈,以敦和好&rdo;。同時,他派人整頓城內秩序,安定民心,並挑燈疾書,草擬文書,嚴令各地勤王之師赴京守城。當他擬完最後一封文書,不由長長舒了一口氣,向窗外望去,窗上已泛起一層光亮,天將亮了。
新的一天是隨著一份聖諭一起來臨的。
在昏黃的燈光下,奕訢打開聖諭,一行行熟悉的字跡映入眼帘:
和碩恭親王奕及其留京諸臣:此次北巡,事出有因,行事倉促,朕未能與爾等細商守城之事宜,今特發明諭,著令豫親王義道,大學士桂良,協辦大學士、戶部尚書周祖培,吏部尚書文慶為留京辦事王大臣,著令軍機大臣文祥署理步軍統領,義道、文慶、文祥駐禁城,周祖培、陳孚恩、藩祖蔭、宋晉為團防大臣,守外城。奕駐圓明園善綠庵,專辦撫局,不必親見夷使,也不必進住城中,以免不測。
看罷,一陣酸楚湧上心頭。想自己為大清朝分憂解難,殫精竭慮,皇上還是對自己充滿了猜疑與顧忌,既沒有被授予節制守城文武大臣之權,又不允許進住城中,就是與夷人和議,也由恆祺等人去辦理,自己與前幾任欽差大臣並無區別,僅是一議和大臣而已。
奕訢很快收到額爾金和葛羅的復照,復照要求先放戰俘,聲稱在被俘人員安全返回之前,決不能&ldo;停止干戈&rdo;,&ldo;再議和好&rdo;。25日,又發出最後通牒,宣布三天內若不將全部戰俘釋放,並同意於通州簽訂條約,就攻占北京。奕訢等人認為,外國侵略者&ldo;狡猾成性,動施伎倆,即使放回巴酋等,未必幾能罷兵&rdo;。而且巴夏禮等既被拘執,懷恨必深,如果放其回去,必然慫恿英法聯軍攻城,決不能輕易釋放。奕訢的這一主張深得咸豐帝的贊同,認為所辦&ldo;甚是&rdo;,並說&ldo;以後情形,實難逆料,朕亦不便遙為指示,只有相機而行&rdo;。於是,奕訢在給英法聯軍的復照中堅持先撤軍,後釋放戰俘。初出茅廬的奕訢想得太簡單了;敵強我弱,對方會就此接受撤軍的要求嗎?果然,額爾金於9月30日宣布拒絕交涉,將此事移交聯軍司令部處理,和議毫無進展。
額爾金在巴夏禮等人被俘一事上大做文章,似乎這是問題的關鍵,其實不過是一種拖延戰術。經張家灣、八里橋兩次激戰之後,英法聯軍的軍火消耗殆盡,無力驟然攻城。但自從大沽淪陷後就傾向主和的僧格林沁,此時卻成了驚弓之鳥。他見英法聯軍&ldo;數日不動&rdo;,便以為其&ldo;另有詭謀&rdo;,請求咸豐帝命奕訢對巴夏禮&ldo;加以恩禮,妥為看待&rdo;,並一再陳述所帶馬步官兵屢次戰敗,士氣不振,人心渙散。因而建議趕緊議和。八月二十日(10月4日),他竟別出心裁地派出一批商人&ldo;備牛羊千頭前往夷軍犒師請和&rdo;,遭到英法聯軍的侮辱和拒絕。他們奪走食物,卻聲稱:&ldo;此國中大事,非爾商人所得聞也,必欲以和議請,須恭王自來。&rdo;於是恆祺再請釋放巴夏禮。奕訢在這關鍵時刻卻猶豫不決,舉棋不定。第二日,英法聯軍進逼德勝門、安定門一帶;次日凌晨,進犯圓明園。僧格林沁、瑞麟所帶各隊,望風而逃,不戰而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