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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下德无为而有以为。”(《三十八章》)“下德”之“无为”是修无为,学无为,证无为。这种为达“无为”的修学,正是“有为”法,非“道”本具的无修无证无住无念之“无为”也,故称“下德无为而有以为”。“上德”是未失“道”的道之德,“下德”是“失道而后德”;“上德”是“道亦乐得之”,“下德”是“从事于道者”,处于“孔德”,“唯道是从”,就是“同于道”者;“玄德深矣,远矣!然后乃至大顺”,可谓“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
2、“复命知常”
“归根复命”,“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十六章》)通过“致虚极,守静笃”的归根复命,达到“知常”境地,才算“明德”开显,自性显露,明了“明德”,可谓“明”矣(“知常曰明”)。什么是“常”?“常”者,不变也,一相也。只有一相不二才能不变,故不变者,为“常”。“根”喻“常”的状态(“夫物芸芸,各归其根”),“命”喻“常”的属性(“天命之谓性”(《中庸》))。状态(根)属性(命)合一的非极性,就是“常”(“率性之谓道”(《中庸》))。故“常”者“道”也,亦是“道亦乐得之”也。
“知常曰明”者,“从事于道,同于道”也。“不知常”者,是不知道、不明道的凡夫。因凡夫“不知常”,所以“妄作凶”(尽干一些极化极性之事),起心动念,言谈举止,无不“违常”,无不乖“道”。经云:“阎浮众生,举心动念无非是罪(“妄作凶”)。”“知常”(明心见性)者,证悟到一相无相,一相唯“我”,唯“我”无我,独尊无二,无内无外,故无所见,无所闻,无所念,无所触,无所尝,无所嗅。六根无见闻觉知,因根遍满故尽法界一个眼(耳鼻舌身觉等六根亦然),你能有所见吗?知此便谓“知常”。明白此理,就能知“常”的“容”(乃一相无所不包)、“公”(一相同体不二)、“全”(一相具足一切)、“天”(一相“唯道是从”)、“道”(一相本来如是)、“久”(一相则不生不灭)。“没身不殆”者,法身常住(无量寿,无量光),常道也!
“常道”的这些属性,庄子也讲得很清楚:“夫道,……自本自根(自给自足,‘全’),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常’),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天地神鬼等全包‘容’)。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无高低),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无深浅),先天地生而不为久(无久近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无长幼,为‘没身不殆’)。”(《庄子·大宗师》)吾人要体“道”的“容”、“公”、“全”、“天”、“道”、“久”、“没身不殆”,就要“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突破我们的思维,开显自性本具的“常”道属性,这是众生最终极的目标。
3、无四相,无依止
“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是以圣人之能成其大也),以其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三十四章) 大道无处不在(“泛兮”),展目皆是,左右上下,主客内外,根尘识三,无不是“道”的体现和周流(“其可左右”),“取之,左右逢其源。”(《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