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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请主上万分小心!”
若夕摆了摆手,让乾离去,自己起身回房,跟恨天商量去了。
“恨天,我们闯荡江湖吧。”若夕从背后搂住靠在窗边的恨天。
“好!”恨天扭身将若夕拥入怀中,低声回答道。只要跟你在一起,什么地方都无所谓。
若夕使劲在恨天怀里蹭了蹭,十分豪气的说道:“那好,我们就做一对江湖野鸳鸯吧!”
恨天点了点头,没吭声,用力抱紧了若夕。
是夜,若夕和恨天双双易容,轻装上阵,带着些野外生存的必备物件,骑马离去,留下潸然欲泣的阿远在背后碎碎念。
两人马不停蹄的前行,天亮的时候刚好到达城镇,在自家的客栈好生休息了一阵,顺便考察了一下自己门下的生意,这才继续前进。
血月的组织总部在符山一带,若夕再傻痴也不会和恨天两个人跑到人家山门口去踢馆,再说古代这些人老是爱搞些阵法啊机关啊什么的,除非若夕的脑袋被门夹了,才会蹦跶过去。因此若夕的打算就是,与其我去找你,不如你过来找我,反正血月在其他城池也有分部,自己干脆挑了血月的分部,就不信血月的人能忍得住不找自己的麻烦。说起来自己好歹也算是出来闯荡江湖的,除了那次的武林大会,自己的闯荡的这个江湖还真是平淡无奇,偶尔也是需要有点调节剂的,否则这生活岂不是要枯燥死。
于是恨天和若夕一边走,一边客串梁上君子,来个什么劫富济贫,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什么的,偶尔还兼职土匪强盗什么的,一时间江湖上宵小之列又多出个雌雄大盗,引的一帮官差竞折腰。
其实也怪不得若夕的,应该说是人民群众的八卦精神实在是太强悍了,原本若夕也没打算继续很早之前的业余职业的,可是不管到什么地方,酒楼、客栈、茶楼总是众多八卦新闻的孕育基地,让人想不知道谁富谁穷都难啊。彻底让若夕出山,还要说那次,那次若夕正在楼上等着小二上菜,楼下街上俗套的故事情节正在上演。
一个个子不怎么高的肥肥的女人领着一群狗腿在大街上横行无忌的走着,有看的顺眼的东西总是顺手牵走,如果有人问她要钱,那群狗腿立马拆了人家的摊子,再把人暴打一顿,不一会儿整条街上就变得乱七八糟的。原本这不关若夕的事,若夕也不想管这种闲事,谁知道那个肥的像一团肉在街上游窜的女人不经意间抬头,看到趴在窗口的若夕,立马像苍蝇看见了肉,领着一群人浩浩荡荡的冲进若夕所在的单间,一定若夕当她的第十三房小侍。
恨天很没良心的笑了,若夕抽着嘴角怒了。她都已经都低调的了,易容后的脸真的很普通,非说特别的话,也就是清秀一点而已,刚好跟她那一副单薄的身板相配。那个肥肥的女人不见若夕答应,直接上手去抓若夕,若夕暴跳,没用内力,单用拳脚把一群人凑得看不出人样,然后把人从窗口扔出去,叠成一堆。
若夕郁闷,很是郁闷,难道自己就那么像男人吗,看看自己的身材好歹也是□,要胸部有胸部,要屁股有屁股,那些人的眼睛都被鸡屎都粘上了吗?当若夕问恨天自己哪里不像女人的时候,恨天一句话没说,搂着她直笑的肚子疼。若夕怒了,抱着恨天,吻得他直求饶。
那天夜里,若夕越想越气,干脆换上夜行衣,跑到那个肥女人家里,洒了一把不知道什么药,顺便牵走金银珠宝无数,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开。后来据说那个肥女人一夜之间身上长满了包,痛痒难当,抓的身上都是血痕,弄得一张脸越发见不得人。
至于那些金银珠宝,带在身上实在是太沉了,若夕取出一半留作自家店的后备资金,剩下的一半全都分给那些穷人乞丐了,倒也弄了个侠盗的名声。
至于客串土匪嘛,实在是一群土匪给若夕的后遗症。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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