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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以前那么多花花,不好看。娘以前那样打扮起来就像一丛子又肥又大的绿芽子花,现在就像一颗豆芽!”
我大怒,想要改去拎他的耳朵,结果他已经哧溜一下跑了。我气死了,左看右看,看到一把扫把,正琢磨着要不要拎着扫把追上去,结果一回头,正对上孙思文的笑脸。
“……”我有点尴尬,摸摸半束垂在胸前的头发,轻咳了两声,“小贝,再不回来不带你去了!”
小贝一听,立刻慌了,赶紧屁颠屁颠跑回来,在我身边蹭了蹭:“娘~”
我作势要伸手摸他的头,结果手一转就拎住了他的耳朵,在他哭爹喊娘的叫声中嘿嘿笑了两声。
因为我想好好散散心,于是便遣退了众人,连玲珑都没让跟着,只带着孙思文和小贝。我改梳了姑娘头,倒不是赌气,而是我没让玲珑帮手,我自己就只会梳这个发型。结果带着小贝,活像一对姊弟。孙思文就像是我们的大哥。
此时已经近午时,街上行走的人已经不多了,一些小摊小贩也有家里人送了饭来,一边看摊子一边吃饭。
我因为怕冷,就一直往小贝身上挤。
孙思文看了我一眼,道:“觉得冷?吃点东西?”
我点点头,道:“我还真有点饿了。”
小贝的眼睛一亮,指着某处,大声道:“娘!臭豆腐!”
我伸长鼻子闻了闻,立刻垂涎三尺。
孙思文笑了:“若是不介意当街吃东西,倒也无妨。”
我有些踌躇,但是我穿成这个样子,谁能认得出我来。于是我大方地点点头,道:“好啊,你请客?”
他一愣,然后有些无奈地道:“你给我的薪水,可不高。”
我笑嘻嘻地道:“可是请女孩子吃点东西总不至于请不起吧。你这样小气,以后是要娶不到老婆的哟。”
他别过脸,左看右看:“那,也要请未出阁的姑娘家啊。”
我没料到这个人竟然也可以这么油腔滑调,笑着拉着小贝自己跑去摊子上买。那老板看到小贝,竟然眼前一亮。
“小哥,你又来啦!”
“……”我有点无语,笑着敲了敲小贝的脑瓜子。
当街吃东西,我还真是第一次,尤其还是吃臭豆腐。不过畏畏缩缩处更得乐趣,有一种恶作剧之后的快感。但是这样忐忑不安是填不饱肚子的。我左右看了看,一边给小贝擦手,一边道:“走吧,小气鬼,我请你吃午饭。”
孙思文道:“去楼子里吃,未免无味。”
我好奇地道:“莫非你有什么好去处?”
结果他直接把我带到了一个面摊,小心地给我擦了凳子,让我坐。我笑嘻嘻地带着小贝坐了,道:“我没有这么娇贵的,衣服又不用我自己洗,弄脏了也没关系。何况我也没看出来这里脏啊。”
孙思文笑了,道:“以前,我曾经看一个姑娘家在楼子里吃饭,那个杯子,让侍女擦了三遍才肯碰。”
这里的对面是一家大酒楼,要是放到现在,应该是五星级标准了。而这个面摊,也正是因此才显得简陋起来。贫富贵贱,一眼了然。
我禁不住道:“那个姑娘是不是你以前的相好?”听说他也曾是大家子弟,如今到了这步境地,竟然还能够泰然处之。而且他行动处依旧从容潇洒,非但不穷酸,反而令人羡慕其逍遥自在。真真是个奇人。
他自然也听得出我是在探他的隐私,也不在意,只是笑道:“都过去了,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我眨眨眼,道:“其实这样也挺好啊。我就很想一个人,有个安身立命的地方就行,高兴的时候就出门找点好吃的好玩的,不然就自己呆在家里,看看书什么的,挺好。大约就是你现在这个样子了。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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