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来,握爪!(第1/2 页)
金色的能量在指尖汇聚,随着罗辑心念一动,便化作跳跃的电弧,无声无息的朝着狼王冲去。
在旁边克拉克和康斯坦丁的眼中,这道细小的金色电弧移动的是如此缓慢,令其心生疑惑,但下一刻,电弧已探入狼王的脑袋里。
克拉克还好,不知道这背后究竟意味着什么,只是再次充当了一回在大佬身边喊“当真恐怖如斯”的工具人。
而康斯坦丁则看的头皮发麻,他曾直面过天使圣徒与恶魔邪灵,有幸见识过那些大佬们的力量。
此刻这道神秘的金色电弧,便是和那种力量一个层次的东西。
“喜欢用电,挥手卷起风暴,还那么不正经...这特么不是宙斯吗!”康斯坦丁持续思维发散,看向罗辑的眼神都奇怪了。
“嗷嗷嗷!!”
下方狼王发出痛苦的哀嚎,但下一秒金色电弧便化作绳索,死死捆住了他的狼嘴,随后继续在其精神世界内狂轰滥炸。
由信仰直接转化而来的纯粹神力极其强大,在幻觉之神能力的引导下,想要摧毁狼王这种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蛮力怪胎再简单不过。
罗辑屏住呼吸,分出心神投入狼王的精神世界,目之所及的一切都被摧枯拉朽般毁灭——狼王已经成了他的形状!
“呼...”罗辑呼出一口气,擦了下额头不存在的冷汗,随后道:“渣渣们,为师已经将这只狼王打成舔狗,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
说完他便纵身跃下,克拉克和康斯坦丁对视一眼,跟着大佬一起跳了下去。
三人一猫踩在城堡的石砖地面上,罗辑啧啧啧的几声,几人面前的这只四米高大狼人便匍匐起身子,瑟瑟发抖的走到他面前。
“来,握爪!”罗辑伸出手,打算试验一下新收小弟的忠诚度。
“呜呜...”狼王嘴中呜咽,身上寒芒一般的狼毛一抖一抖,小心翼翼的跟着伸出手,放在罗辑的手上。
“很好!”
罗辑边说边不知道从哪摸出几只小鱼干,抛到半空后被狼王张嘴接住,吧唧几口吞进肚里,随后一双狼眼温顺的看着罗辑。
其竖起的瞳孔都逐渐变大,跟特么猫似的!
努力卖萌的狼王令克拉克和康斯坦丁一脸黑线,昔日统领狼人大军的王者,此刻却成了某个沙雕的舔狗...
只能说碰到罗辑当敌人,肯定没什么好下场!
之前那两只吸血鬼由于还有利用价值,后面需要对方打开通往德古拉城堡的传送门,故此便被埋在银棺材里动弹不得。
真惨!
“喂,愚蠢的人类巫师,如果我没看错,那是我的小鱼干吧!”乌撒在罗辑的肩膀上转了一圈,抗议道。
“安啦,到时候回哥谭...唔,哥谭的小鱼干好像都被咱洗劫一空了。”罗辑挠挠下巴,继续道:“正好,等狼王的事情弄完,我就把斯莫维尔的小鱼干全都买下来。”
“不对,是整个堪萨斯的!”
狗大户的嘴脸很是嚣张,但乌撒表示自己就喜欢这样!
每天小鱼干加各种各样的猫粮无限量供应,平时罗辑有空了,还会带自己去猫咖玩。
当然,喝咖啡的是愚蠢的人类巫师,撸猫的是自己!
美猫抱着,猫薄荷吸着,猫生已经达到了巅峰,而自己只需要在罗辑跟各种各样的强大敌人战斗的时候,在旁边划水卖萌就行了。
美滋滋!
宇宙深空的旧房子他都不想回去了,回去还得被那些星之异形冷不丁吸口血,果然还是当一只咸鱼猫舒服。
“很好,小白,对,这就是你的新名字了,所以,告诉我狼人种群的阶层划分。”罗辑随口给狼王起了個名字。
“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