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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的活动还有“学习”和交流信息的功能。
上述同性恋的次属群体行为之所以为一些社会地位较高的人视为畏途,还因为它有危险性。危险主要来自警方。
警方目前对同性恋的一般做法是拘留审问,存档后教育释放。过去不通知单位,现在有的通知单位。社会地位较低的同性恋者似乎不太害怕通知单位。例如一因盗窃罪判过刑的同性恋者说,“通知单位单位也会为你保密,这事怎么说呀,不是偷也不是摸。说有同性恋行为又没抓住把柄,单位也没法说什么。”
那些社会地位较高的同性恋者则比较害怕。一位同性恋者告诉我们,他的一个“恋人”不慎被抓,材料要送单位。他是军人、医生,又是党员,非常害怕通知单位,于是这位同性恋者想办法托人将材料销毁了。
同性恋行为如不涉及未成年者,无人告诉,则很少导致法律制裁。以下是一个受到法律制裁的事例:有一成年同性恋者同一个
岁(一说
岁)男孩发生肛交行为,不慎被男孩家长发现,告到法庭,尽管那男孩上庭承认自己是自愿的,那成人仍被判处
年徒刑(鸡奸罪)。这大概是对同性恋最重的法律处罚了,较轻者有劳教和
天拘留。
据调查,“社会上的”同性恋行为有时与金钱有关。有几位调查对象提到小
(十大明星之一)借同性恋关系向人要钱。但另一位调查对象说起同一件事时则说,小
要钱只是为了要对方表示真心,后来又把钱退了回去。后者是小
的朋友,两种说法的真伪尚难以判断。还有一些岁数大的人愿出钱“养活”同性恋少年。一个被调查的同性恋者说:“有个二道贩子找到小
陪着他,给钱,给衣服。这是享受心理,摆阔呗。”小
,什么也不干,就让小
也遇到过类似情况,他说:“我遇见一个日本人,说出十万日元,什么都不要求,只要求陪一星期。我说陪一天试试。跟着他出了一个饭店又进另一个饭店,拿我炫耀。晚上还分房睡,也不做爱,我觉得很没意思。”因为小
在北京同性恋圈子里很有名气,这位日本人要他陪他有点人前显贵的意思。这位小
曾说:“我跟他说,同性恋是一种感情,你不理解。就这样和他分手了,也没要他的钱。”
以上所述为“社会上的”同性恋行为中较极端的例子。在这个层次上,有不少感情以外的因素在起作用。述及这些事实是要指出同性恋群体生活的边际所在,勾画出一个全貌。男性同性恋行为的主要内容当然还是围绕着两个男子之间的感情进
行的,即所谓首属群体行为。以下各节将围绕这一主要内容展开。
入道方式与形成原因
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有人已有三十年的同性恋史,也有人才“人道”不久,有人一开始就是从“社会上”学得同性恋的,也有人属于无师自通,然后走向社会。然而,有一点却空前一致
他们的同性恋经历均始于性朦胧时期。
举一个无师自通的例子。被调查的一个同性恋者说:“中学时我是性盲,有一点性欲。十六七岁时,男女同学间不讲话。一个男同学是我的好朋友。有时住在他家,同时就有了这种欲望。没有感觉性别间的区别,但是有性方面的好奇心和朦胧的感觉。。(做完后)觉得妙不可言。”
性朦胧时期的少年性目标尚未固定,很容易做出同性恋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会成为终身同性恋者。我们的调查对象提供了下述实例:“有一天晚上,我们几个同学在一起看录像。
后来女孩子离开了,我们
个男孩在一块,就说比比谁的生殖
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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