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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縣委書記崔永興講了話。
會議期間,薛廷臣根本不了解情況,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還因為縣委處理犯錯誤的幹部是應該的。但到後來,許多幹部經常在一起議論吳文福的事,街談巷議就不時地灌到他的耳朵里,他就覺得這個崔永興太不地道。
吳文福和崔永興之間以前有點個人恩怨,吳文福正好有一點一般性的歷史問題沒有交待清楚,崔永興便利用他縣委書記的權力,指示有關人員,在吳文福的那一點點一般性的歷史問題上大做文章,材料整理好後。經過批准,縣法院將吳文福拘留了幾個月,但經過審查以後,吳文福的那點問題,根本就不夠判刑條件,便宣布無罪釋放了。
由於經過了法院,拘留期間的工資發不發,縣供銷聯社拿不準,聯社主任馬錫山便請示了當時的縣委副書記、縣長楊琪。
楊琪和崔永興之間的關係也不那麼融冾,楊縣長也覺得崔永興對吳文福的問題是小題大作,有假公濟私、打擊報復之嫌,心裡本來就有一些意見,便說道:&ldo;既然是無罪釋放,就應當全部補發工資。&rdo;
按說楊縣長的答覆是正確的,也是應該的,但崔永興心裡卻很不高興,對楊琪就大為不滿。但楊琪是縣長,他對楊琪沒有辦法,就把這個氣撒在了吳文福的身上。
崔永興從法律上沒有達到整垮吳文福的目的,便從行政上下了手。於是,就召開了這次對吳文福的公處大會,給了吳文福行政上以最嚴重的處分,在進行了嚴厲的批判之後開除了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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