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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这是一个错误的“变形”,实有一辨的必要。
(1)贾芸的取名“芸”,据字书所释,“芸者,香草也。”《说文》:“淮南王说:‘芸草,可以死而复生。’”沈括《梦溪笔谈》云:“古人藏书辟蠹用芸香。”《礼记·月令》篇云:“芸,始生。”这三条释文说明贾芸在后40回里是他发挥了“辟蠹”的关键作用,从而使贾府劫后复生。
(2)早期脂评抄本《石头记》,从第24回到第27回,有六条批语涉及贾芸的为人行止及在后40回中“仗义”行动。例如,靖藏本第24回回前总批有云:“‘醉全刚’一回文字伏芸哥仗义探庵(监)……”第26回“红玉佳蕙闲话”一段之上庚辰本上有墨笔眉批云:“‘狱神庙’回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叹叹。”这两条批语说明贾府“抄没”之后,有“狱神庙”诸事,正是贾芸与茜雪、红玉诸人救了王熙凤、贾宝玉一干人,使他们免去牢狱之灾。庚辰本第24回有夹批点明:“孝子(指贾芸)可敬。此后来荣府事败,必有一番作为。”靖藏本则在此条批语之后又加“果然”二字。同回有眉批指出:“芸哥可用。”批者见过后40回原稿,从批语可知贾芸“素日行止”是“金盆虽破分量在。”
从贾芸的取名之意到抄本《石头记》之批,皆证明《红楼梦》后40回对贾芸的“奸兄”描写与前80回的描写和脂评的内容完全相悖。那麽,造成贾芸性格扭曲、变形的责任又是谁呢?我个人认为主要原因是原稿“迷失”造成的,而将贾芸写成“奸兄”之事极可能是整理者高鹗在连缀前后文字所添改。但这并不是说《红楼梦》后40回是高鹗所“续”,而是“补”的不佳。倘若说高鹗所“续”,则应该另有“铁证”!
2004年9月18日
“齐全”在一双小脚上
“齐全”在一双小脚上
——选姿,从上往下看
贾母虽然“退居”二线,但贾府内的实权还操控在她的手中。这一点贾府上下都心知肚明,管家婆王熙凤当然更是心如明镜。《红楼梦》第69回开头写了一段相尤二姐的故事,就惊动了这位掌实权的“老祖宗”。小说中写道:
正直贾母和园中姊妹们说笑解闷,忽见凤姐带了一个标致小媳妇进来,忙觑着眼看,说:“这是谁家的孩子?好可怜见的!”
这位被凤姐拉来的“小媳妇”就是贾琏偷娶的尤二姐。关于她的故事大家都熟悉不必再引经据典去详加介绍。不过这段文字中有关选媳妇“标准”问题颇值得注意,今日青年人恐怕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了!
贾琏和尤二姐结婚是“自由”恋爱而结婚,在家庭内部是“先斩后奏”。如今王熙凤把尤二姐拉来见贾母,目的是向贾母表现一下自己的“宽宏大量”恪守妇德。当然未来出来什么问题,自己也可以推脱干系,这都是“机关算尽”的法子——做给别人看的。贾母虽然有权,但毕竟老了,倒是常常被王熙凤利用了。至于尤二姐,她心地善良,况名不正言不顺地被偷娶,能见老祖宗也是一“正名”的机会。但贾母还真的“上下瞧了一遍”,看了“肉皮儿”又看了“手”,最后是鸳鸯揭起“裙子”让老祖宗细细瞧过。所谓“上下瞧了一遍”,就是人们常说的“从头到脚”看了一遍。看“肉皮儿”,是看肉皮儿嫩不嫩,白不白;看“手”,是看大小巧拙,是不是能作细活的;“揭裙子”是看大脚还是小脚。老祖宗的结论是:“更是个齐全孩子!”说明尤二姐长的俊俏还配了一双小脚,所以才称“齐全”。
这是明清期间世家大族“选”媳妇(选姿)的一个重要的步骤,也是民间的一种风俗。著名大戏曲家李渔写过一本《闲情偶记》,其卷三“声容部”列“选姿第一”,共计四款:“肌肤、眉眼、手足、态度。”例如“手足”款云:“相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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