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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激动呗?”龙欢嬉笑。
“你握的可是神探方队长的手。”杨小玉说。
“见了帅哥更激动,这么多年,我终于遇上个比我更帅的了。大哥,缘分哪!”龙欢使劲地晃着小方的手,小方感觉到一件硬硬的东西滑到自己掌心。
其他的人不知道这里边的小动作,觉得这小孩蛮有趣的,过来逗他。杨小玉忙说“你们这耍猴呢?我们家这可是一小孩儿,未成年人也有尊严。走,回去。”
她是潇洒地走了,难题却留给了上官,她对着满屋子的鲜花和那块蛋糕,“这,这怎么办?真的收下?”
瞧她那点儿出息,人家还贪污受贿呢!
这已经是第三瓶酒了,江远哲看着杯中红艳艳的葡萄酒汁叹气。他在这座城市已经呆了一个多月了,先是在光华酒店住着,前天,才从那边搬到龙琪大酒店。
他来这里的真正目的是要找到乔烟眉,乔烟眉身上一定有他要的东西,因为据手下人说,乔大禹失踪前把所有的“货”都交给了她。那其中自然就包括他们江家的命根子,当年青衣绣的信物,另外还有……
江远哲曾是个单纯正直的青年,他的惟一梦想就是做一个畅销书作家,跟金庸李碧华似地写出无数精彩故事,逍遥自在,但他这个理想首先被爷爷打破,因为他是江家的子孙,江家有偌大的产业要人承接,这世上不缺作家,但江家缺少人手。他只好去攻读工商管理金融贸易,可是他真的不喜欢。这当然还不是最悲哀的,最悲哀的是,他跟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有英雄情结,当爷爷成天在他耳边讲江家的往事时,他心底那种最原始的野性终于被撩拨起来了,他想当大哥,男人都想当大哥,但江远哲更优越,只要他想当就能当,因为他生下来就姓江。
他当上大哥了,他以为爷爷会喜欢,不料爷爷大动肝火,他原来不是让他当大哥的,他是让他好好做生意的,爷爷还说,现在的黑道都在洗黑钱,拉选票当议员,他倒好,白道硬往黑里染。
他又错了,总之他从小到大就没有一件事是作对的,他总是错,总是让爷爷不满意。小一点时,他还肯低头认错,长大一点后,他头是低了,错却不肯认了,他认为他没错,出来当大哥,带上一群小弟多威风。5年前他在香港九龙摆生日酒,当地洪兴社、东兴社等所有的帮会老大都来给他拜寿,吓得英国皇家警察几乎是全体出动,整个九龙戒严,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这么大的风头,谁出得起?
可爷爷就是看他不起,嫌他不走正道。什么是正道?当年曾奶奶叶沉沉那是正道?她还不是一味的烧杀抢掠?爷爷却说此一时彼一时,那时是资本原始积累阶段。
什么原始积累,江远哲算是彻底看透了,敢情那些所谓的高贵血统都是由强盗的血浆沉淀而成,比如刘帮,那不就一流氓混混嘛;还有朱元璋,整个儿一坑蒙拐骗花的贼穷和尚。祖先如此不堪,繁衍出的子孙倒成了天皇贵胄。唉,总之一句话,我是生不逢时!
他烦他爷爷,希望自己有一天能“亲政”,可万万没想到爷爷一去,他几乎是全完了。他这才明白,原来爷爷的面子大得很,他出来混,并不是他本事,而是江家所有的旧部都很听爷爷的话。这些江家的旧臣一个个都厉害,当年叶沉沉在世界各地撒下的豆子如今都成了兵,有政府高官,有商界名流,当然也免不了有走私军火贩卖海洛因的。这些人,只要江家一句话,马上会闻风而动。
这都是三年以前的事了,如今的江远哲怕是已经没这份能耐了。其实如果他安分一点,日子还是不会错,江家家底深厚,几代继承人又颇善理财,就算他江远哲不再赚钱,他也是个富家翁。
可是他甘心吗?
他不甘心,跟他一起混的人更不甘心,当初多威风啊!他们老说这句话,说得江远哲蠢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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