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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在金门停下。
他下车,拿着公文包朝着大厅走去。
身后忽然响起一阵尾喉嘶鸣声,那样大的马达声,是摩托车。
由远及近,“嗖”的一声从他身侧掠过,卷起阵阵风声。
回神时,手里已经没有公文包。
抬眸,摩托车的女孩儿单手骑车,一手拎着公文包在空气中晃了晃,还对他竖了一根中指。
其中的羞辱不言而喻。
妈的,这年头小偷都这么猖狂!
安辌泪奔,那包里可是装着今天要谈的合同啊!这合作案要是搞砸了,沈旌非拔了他一层皮不可啊!
二胡不说,坐进车里。
追!
追到天涯海角也得把文件给追回来啊!
―――――
别墅里。
“怎么样?可乐今天好点儿没?”沈旌看向男保姆。
那男保姆面色难看的摇摇头:“还是没有吃饭。”
沈旌没说话,径直上了二楼。
以前可乐是很黏人的,一见他回来就会立刻扑到他怀里各种昴懵打滚求抚摸,最近几天,它似乎病了,去医院看过打了针也不见好。
屋里是冷清而漆黑的,沈旌抬手开灯。
房间亮了,落地窗旁,就看到可乐蜷缩成一团,一副病恹恹的模样。
沈旌走过去,蹲下,抱起可乐,可乐有气无力的叫了几声,又把头埋了下去。
男人伸手摸了摸它柔顺的皮毛:“今天我们出去走走?”
“喵喵。。。。。。”无精打采的声音。
沈旌眼神暗了暗,把猫抱在怀里,起身,下楼。
夜晚的街道无疑是热闹的,人潮拥挤,灯火如豆,四处充斥着不绝于耳的嘈杂声。
他驱车漫无目的的行驶着。
不知不觉来到了明华街,这条街有夜市,说的直白点儿,就是傍晚时分会有各种各样的小摊贩顶头作案,法不责众,这么多小摊贩,就算城管来了,也不好一起抓。
“喵喵!”这条街人有些多,车子行驶的很是缓慢,走到一半,可乐忽然亢奋的叫了起来。
沈旌朝车窗外看去,没什么意外。
可乐却叫的越发急促,甚至不停的上窜下跳,爪子在车窗上划出刺耳的声音。
沈旌蹙眉,怕可乐伤着自己,不得已寻了个空位,停车。
刚下车。
可乐忽然自己从车里一跃而下,朝着不远处狂奔而去!
沈旌心头一跳,紧随其后。
西装革履的男人在路上奋力狂奔,引来不少人的注目。
男人恍若未闻。
只是,猫的身姿何其灵活,又岂是一个人所能企及的。
转眼,可乐消失在视线里。
男人停下脚步,气喘吁吁,有汗自额角流下,不狼狈,却有着一股别样的you惑。
视线一寸一寸在道路两旁掠过,最后了,猛地停在一个摊位上。
更准确的说,是停在一个女人身上。
女人穿红色的嘻哈猴休闲外套,可乐的毛通体纯白,这样的搭配,很显眼。
沈旌眸光震荡,走了过去。
眼前的情景是出乎人意料的。
可乐很怕生,不喜陌生人,他所认识的人里,除了苏荷,也唯有眼前的这个女人能跟它这样亲昵。
他顿了几秒,上前,面无表情:“小姐,这只猫是我的。”
女孩儿抬起了头。
一张巴掌大的小脸,未施粉黛,皮肤却依旧瓷白细腻,嫩的好似能掐出水来,一双澄澈的黑眸镶嵌其上,道路两旁的街灯撞入眼底,铺散开来,煞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