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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認為這樣是有罪的,說我長大了,不應該跟母親一起去上廁所。他在我身上留下永遠的傷痕。&rdo;
蓮娜吃驚屏息,看著東尼抬起罹患關節炎的扭曲手指,撫摸胸部疤痕的上半部,接著她發現東尼少了一根手指。
&ldo;東尼!你怎麼……&rdo;
&ldo;噓!我父親最後一次打我是在我十五歲的時候,他用皮帶抽了我二十三分鐘,完全沒有停止。一共一千三百九十二秒。我數過。他像機器一樣,每四秒抽我一下,不斷抽打我。我越是不哭,他就越生氣,一直抽打我。最後他的手臂酸了,不得不放棄。我一共挨了三百四十八下。那天晚上,我等到聽見他打鼾,才溜進他們的臥室,把一滴鹽酸倒進他的眼睛。他不斷大叫,我抓住他,在他耳邊輕聲說,如果他再敢碰我,我就殺了他。我感覺他的身體在我的手臂里整個僵住,那時我知道他明白我比他強壯,他明白我體內也有這個部分。&rdo;
&ldo;也有什麼部分,東尼?&rdo;
&ldo;他的部分。殺人犯的部分。&rdo;
蓮娜的心臟停止跳動。這不是真的。這不可能是真的。他說過命案不是他幹的,他們誤會了。
&ldo;那天之後,我們就像老鷹一樣盯著彼此,我媽知道最後不是他死就是我亡。有一天,我媽跟我說他去耶盧市買步槍子彈,還說我必須離開,她和我的外祖父已經做出決定。我外祖父是個鰥夫,住在利瑟倫湖畔,他知道他必須把我藏起來,不然我老爸一定會來找我麻煩。於是我離開了。我媽把事情布置得好像我死於雪崩。我老爸不跟社會接觸,所以需要跟別人聯絡的事都是我媽在處理。他認為我媽已經報案說我失蹤,但事實上她只通知了一個人她做了什麼事以及原因。她和郡警羅伊&iddot;史迪勒,他們……呃,他們是很熟的朋友。史迪勒知道警方無法給我提供什麼保護來防止我爸殺我,反之亦然,所以他就幫忙隱藏我們的行蹤。我在外祖父家生活得很好,直到我聽見我媽在山上失蹤的消息。&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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