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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上是萧驰誉的但是实际上却是他与那一群哥们共有的。他们在班级里主要担任维持纪律的工作,而丁芬瑟主要负责教同学们一些语文数学知识,萧驰誉便担下了英语这个担子。
现在班级正在大家的努力下走上正轨,照着样发展下去,期中考试一定会考好。丁芬瑟是这么想的。只要完成老版对老班的承诺,那么所有的难题都不算难题。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晚自习走了又来,来了又走。
离上课还有一段时间,我坐在讲台上面利用每一分每一秒写文。由于最近事情很忙,文文都有好几天没有更新了,为此读者以及编导每天都在催我更文。
忙!忙!忙!
键盘在手下噼里啪啦响,同学们都在下面切切私语,还时不时的往我这边看看。我皱皱眉,抬头看见萧驰誉一脸天真的笑,像极了孩子,如果我不是很了解他的话,我一定以为他是一个好好学习的乖孩子。
最近,他和他的哥们在很努力的学习,不知道是不是我那天拒绝萧驰誉的言辞——“我对学校前十名以外的男生没兴趣”,激励到了他,以至于我发现现在的他开始很认真的学习。
令人难以捉摸的是,他的英文水平几乎都可以和我相比了,我是在美国长大的,英文好是自然的,只是他,上课不听也不学,可是英文依旧很出众。
我摇摇头,叹了口气。自从比过赛后,他几乎没有一天不烦我的。
我随时随地都要小心,突然冒出一个人来把我吓死。
每天都会一人定时送早饭,而且,我只能接受,如果我不要或者是丢掉或者是不吃,那么那个送饭的人将会在一个星期之内在学校消失得无影无踪。
后来在我的强烈要求下,每天早自习老班都会亲自来班里督促同学们学习,而且在我的极力劝说,和对老师们的威逼利诱,以及校长的压力之下,每天晚自习都会有老师来辅佐同学们学习。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努力,终于有一点成果了,我也可以好好休息休息了。这样每天写文的时间又会变多了,这是最令我感到高兴的事。
喜欢风和日丽的星期假期,特别是这样一个可以不用呆在暴日下晒得星期假期。
可是上帝似乎不太愿意让我过的很安稳,所以一大早我就被杨桃从宿舍的被窝里拖了出来,这就算了,更不可原谅的是,她还要拉我去逛街!拜托~人家昨晚两点才睡的好不好!干嘛这么早就要拉人家起来逛街啊!更何况是在烈日炎炎的的夏天呀!人家可是那种怕热不怕冷的人呀!你我去逛街不就等于要了我的命吗!
杯具呀!更重要的是人家最讨厌逛街咧!
哎!
“桃~我们去咖啡厅坐一会儿好不好?”在杨桃拖着我转了一个有一个商店以后,我终于第五十八遍重复这句话了!
“不行!我们还要去到‘噜噜店’和阎枝枝回合,顺便还要去买些化学药剂,这是昨天班主任嘱咐我的,说是星期一要用,所以······”杨桃终于停了下来,可惜不是因为体恤我,而是要给我更大的打击。
她看了看手表,微微一笑道:“照这样下去,我们要花二十分钟去买化学试剂,然后再赶到‘噜噜店’,这样算来至少要花四十分钟······”
四十分钟!天啊!就是十分钟我也跑不动了!
那边,杨桃在算怎样走最省钱,最近,最快。这边的我,已经有气无力的蹲在了地上,掏出了我的手机,拨了号码。
“东京路,蜜雪儿甜心坊,快点来!否则就通知我老爸回来给我收尸吧!”或许真的有一点中暑了吧!以至于头晕的,看手机都有重影了的感觉。
不知过了多久,我蹲在地上,隐约感觉有人喊我的名字,还拽我,不知道是不是杨桃。不会吧,难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