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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没有关系啦!慢慢来就可以了。”女孩的脸马上红透了好似苹果。
“慢慢来?还慢慢来咧!昨天晚上宴会上你也看到了吧?杨颠峰先生被那个吉勒斯德公爵的继女儿吃得死死的,你再不积极一点,没机会的啦!”英布里逊说。
女孩抗议道:“那个不要紧!我看得出来,他们交往得还很浅,我不会没机会的。我看这种事情最准了。”
“好好,你说的算。”英布里逊不耐烦地说:“总之,虽然是从广告中迷上的,好歹你这次喜欢上的算是正常的对象,哥哥一定会全力支援你的。”
“哥你怎么这样说!”女孩气得跳脚:“我什么时候喜欢过不正常的对象?”
“莫非你觉得体操节目的长颈鹿布偶,跟歌剧里边驼背长指甲的怪人角色,都算是正常的恋爱对象?”英布里逊毫不客气地反问道。
………【第四章 疯中奇缘】………
杨颠峰虽然才刚吃完早餐,可是他无头苍蝇似地在恩居奇维城转了几圈──表面上是告诉自己在寻找练拳的适当地点,实际上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嘛──之后,回到选手宿舍刚好赶上吃午餐。吃完午餐,他也提不起劲来练拳或练鞭,浑身乏力地倒在床上,再也不想爬起来了。
也不知躺了多久,至少有两三个小时了吧?才传来敲门声划破了房中的寂静:原来又是宿舍管理员来通知,吉勒斯德公爵邸有东西送来。
是摄影机。只有摄影机,没有伊东华的只字片语。她虽然在发脾气,可是却想到少年向她借摄影机或许有要事急事,不想因而耽误。这让杨颠峰心情更复杂了。
他送走公爵邸的使者,拿了这Hi8般小巧的摄影机坐在床边把玩着,也不知只是发挥了机械狂的好奇本能,还是真的想学会摄影机的操作方式。
杨颠峰向伊东华借来摄影机,本来是想录下重要的比赛的过程。毕竟,虽然摄影机的镜头底下会漏掉很多东西,却至少可以帮助他回忆比赛的过程。比方说之前长枪大汉的首战,虽然几个关键的动作杨颠峰都还记得,可是他所记得的部分已经无法连贯在一起了,若是漏掉了什么,这时他就再也回想不出来了。
“现在我到底该怎么办呀!”少年喃喃自语道:“莫非真的要我在人来人往的公园中练我小鬼打架的绝招左勾拳,让人家看笑话?或者干脆专心练鞭算了?”
当然,这其实并不是他所烦恼的事情。
想了又想,杨颠峰还是支起了身子,拿起菱鞭打算上楼顶去了。可是,才刚决定要这么做,少年就想起了上次练鞭时留下的不解之谜──为何光晕在自己不盯着看的情况下,会比较快消失?
他已经不打算把那个看起来漂亮,实际上没啥威力的光晕练成攻击道具了。可是谜题还是谜题,总得解开才是。当然,想要简单解释的话,说是因为不盯着光晕看精神集中力就不够,似乎也说得通;可是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杨颠峰的目光扫过桌上的摄影机,灵机一动:“对了!把光晕消失瞬间的画面拍下来的话,说不定可以找到什么线索。”
能把注意力转移到其他东西上当然是好事,他很快地忘了原先的烦恼,带着摄影机和菱鞭到了楼顶。本来还是准备照以前一样舞着菱鞭,等待光晕消失的那一瞬间以便拍摄下来,后来发现舞不舞菱鞭都一样,只要不盯着看,那团光晕过一阵子之后一定会突然消失,也就没有再练鞭了。
他拍下了至少十次光晕消失瞬间的镜头,兴冲冲地到了宿舍起居室想要借电视机一用。摄影机上虽然有个小萤幕,可是能用大萤幕看的时候谁愿意迁就小萤幕?起居室曾是他和瑟那、乎也目嗑牙聊天的地方,这两天则没看到他们人──想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