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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被戴上手銬,兩人意識到是因為什麼事。
那個時候想跑已經來不及了。
雖然他們沒有直接和鍾擇他們聯繫,不過轉帳記錄有,錢是朋友出的,將池鑰帶去的地方是鍾擇那裡。
要說鍾擇和朋友同這個綁架的事沒關係,那明顯不可能。
於是二十四小時的拘留延長,更是不准許保釋。
鍾擇和朋友在知道這個事之後,直接就震驚了,震驚的同時這麼些年來首次感到後悔。
卻不是後悔自己企圖傷害池鑰,而是後悔被發現得這麼早。
鍾父來到看守所,看到穿著囚服的兒子,鍾擇在醫院做過兩天修養,轉天又被帶回了看守所。
鍾父想再次給兒子一耳光,看到兒子不過幾天時間就似乎整個人瘦了一大圈,沒有下得去那個手。
鍾父告訴鍾擇他去過韓盛家,但沒有見到池鑰。
韓盛那裡更是找不到突破口。
給錢?
韓盛從來不是缺錢的人。
至於說權勢,他們鍾家在韓家面前,連平等說話的地位都沒有。
要是韓盛真打定主意不放過鍾擇,恐怕鍾擇未來的幾年都得在監獄裡度過。
鍾擇才二十多,正是最青春的年華,一想到兒子要被關押,鍾父就眼眶發紅,看著十分的悲傷和悲痛。
鍾擇看年邁的父親為了他的事奔波,還第一次在他面前眼裡含著淚光,鍾擇想到自己做過的事,他本來覺得那無所謂,只是玩玩而已。
現在記憶突然清晰,當時池鑰瞪著他的目光極端憤恨還有難受。
鍾擇換位思考,若是他被人這麼對待,就算沒有成功,他也會讓那個人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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