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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恩的狼咬剑经过琼斯的优化之后,又变长了一点,重量却没有改变,更加适合敏捷而强力的攻击。
而乔尔乔斯的剑却比一般制式都要短一些,而剑刃很宽,更加注重击中后的杀伤力,攻击范围就小一些了。
趁这个机会,他终于将黎恩纳入了自己的攻击范围之内。
结果就是,黎恩后退半步,衣摆被划破了一个小口子出来。
看上去,这似乎算是势均力敌。
面颊上的划伤,和衣角来交换,在外行人看来是差不多的事。
不过,在擂台上的二人却是心知肚明。
乔尔乔斯这招已经算是拼命,而黎恩却没有必杀之心。
“如何,这样打下去……”
“少说废话,战就是了!”
有些无礼地打断了黎恩的话语,乔尔乔斯再次大步向前。
而他的剑势,比起之前来也更加猛烈了一分,而精度和技巧都没有再下降。
“和我硬碰硬地打一场看看啊——我看你还能躲闪到哪去!”
收回前言,黎恩只得迎了上去。
虽然按刚才的情况来看,他这边的胜算比较高,但对手似乎还并没有十足地发挥出自己的力量,因此仍然有着自信。
“从佣兵那里学习技巧?雕虫小技!你是准备去屠杀野狼还是蹂躏地精?
那些废物被你打倒,但可别小瞧了真正的贵族!
贵族的剑不是礼仪,也不是佣兵那种小格局,看看我这真正适用在战场的剑啊!”
大吼着步步紧逼,乔尔乔斯的眼中,几乎喷吐出了愤怒的火焰。
从前的黎恩,可能不会知晓。
但如今,他却可以看得出,那熊熊燃烧着的,是贵族的骄傲。
并非是坐享其成的食利者对自己的粉饰,而是身先士卒,保境安民,驱逐异族,斩杀魔兽的合格的“领主”的自负。
乔尔乔斯的父亲,那位铁血伯爵,虽然不算是真正的开拓骑士,却也依靠自己的勇武带领士兵,与边疆入侵的蛮族打了大小十几场战争,杀了上万敌人的军民,又保护数万自己的领民安居乐业。
以军人而自傲,看不上三五结队,较为松散的佣兵,大概就是这样了吧。
黎恩前世的成就其实和这位伯爵也不能相比,但未来则不同,他有这个自信。
现在,面对的又只是伯爵的儿子而已。
“哼,那就让你来看看我的骄傲!”(未完待续。)
第三十一章 决断
ps:首先先抱歉一下,这几天遇到了非常大的麻烦,现在才恢复更新实在是对不起了!
乔尔乔斯的剑术,是货真价实在战场之上用敌人的鲜血磨练出来的。
但不用说,黎恩也知道,就算他自己愿意,他的父亲,那位铁血伯爵都不会愿意让他真的一直在最危险的一线战场上长期战斗。
就比如是前世月汐兽潮的各个战场。
除非有像是神明加护一样的强运,否则能够在这种战场上连续几次都生存下来的话,就必须是强者不可。
那位铁血伯爵有一支著名的用犯罪者组建的敢死队,其实并没有苛刻的要求,只是叫他们在最激烈的战场上不许撤退罢了。
仅此而已,但在敢死队中能活过五场战斗的,这么多年过去也只有三个人。
说起强者,至少也得是个熟练的白银级才可能做到无视一般敌人,体力也不会被人海战术轻易削减,流箭也无法轻易伤害。
很明显,乔尔乔斯离这还有相当的距离呢。
虽然他相对于一般的贵族年轻人来说的确是实战经验丰富,但因此就小看天下英雄的话,只能说这家伙是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