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爱的样子(第3/5 页)
呵呵气,像熨斗一样把他眉间的皱纹轻轻抚平。没有多心,这是他的老习惯,睡觉时总一脸严肃苦大仇深的样子,紧锁双眉。
下床如同翻越一座大山。无论在哪,他都让我睡里面,说万一夜里遇到什么不安全的事,他在外面可以先挡一挡。当然过马路也永远走在有车的一侧,若是双向车道,就从这边换到那边,总之誓死要做我与汽车之间的肉墙。他是那样壮硕,每次站身前都会把我遮挡得严严实实完全看不见,所以可想而知,若想不惊动他而起身下床,要翻越一座山而不触碰到山,是一件多有难度之事。
所以最后一刻,在从他的小腿上方越狱险些成功的时候,因为要掀开帐子而分神,还是碰到了他。
他迷蒙睁眼,“几点了宝贝。”
“九点。”我终于成功离床。
“你要起来?”
“得去工作室。”
他哦一声,翻个身面向墙壁,声音含含糊糊,“宝贝辛苦了,我再睡一会儿。记得吃早餐。”
已经接连两天没有睡好了,世德。昨夜抱着哄我入睡,他自己想必又是用了很久很久才睡着。有时不免羡慕他工作闲散自由,可以睡到日上三竿,但我已习惯了有工作室在背后拖着。
从不让我早上空腹离开,通常是他做早餐。今天他没起来的状况下,我自己去厨房用米酒煮了三只鸡蛋。是他委托家人买了寄来的客家米酒,专门给我煮蛋吃,非常滋补,唯一缺点是太过齁甜。已经很久没有人事无巨细靡遗对我这样好了,所以虽一边叽叽咕咕叹气太甜,却也总是埋头吃完。
再回家换衣服,这样到工作室已是十点半。
工作室叫“在”,位于一栋商住两用大厦的12层,楼中以影视类公司居多。当初是大平选中,后来才知他早有贰心,为了便于实现他的导演梦。名字是我起的,原本只是英文“being”,鉴于必须要有中文,便简单称之为了“在”。“存在”未免直白、矫情了些。
《存在与虚无》《存在与时间》《占有还是存在》,我也说不清到底是受萨特还是海德格尔,抑或弗洛姆的影响,总之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对存在这个词相当着迷,以致于给工作室取了这样名字。
工作室不大,统共不到十个人,修图室、化妆间、更衣室、摄影棚及我的办公室外,皆为公共空间,可供各种用途。用大平的话说,是只五脏俱全的小麻雀。
我很喜欢这里以及摄影本身。虽则说“有工作室在背后拖着”,却不是蜗牛背着重重壳的那种负累,而是虽然需要背负和承担,但这是一座能够遮风避雨的小屋,且因为有兴趣与热爱,至多只能算“甜蜜的负担”。
蔓迪一见面即敲了敲墙上的小黑板。不用看也知道,昨日去片场,延误的工作堆积到今日,和今日排期的拍摄任务合并在一起,想必工作量十分惊人。
“咖啡?”蔓迪跟在身后问,一同步入我办公室,直奔咖啡机而去。
“呃,还是我来。”赶忙制止,亲自上手,取出豆子研磨。
蔓迪二十二岁,是微胖的可爱姑娘,大学毕业不愿写字楼朝九晚五,一心要学摄影,跟住我做了助理。什么都好,除了对摄影不大有天赋外,以及——做出的咖啡好——难喝。
她拖把椅子坐下,看我忙碌,然后接过咖啡小心翼翼抿一口,仿佛在试毒。一小口之后是一大口——竟不怕烫,然后说,“老大,为什么你的咖比我的好喝?”
“所以咯。”我叹气,“不然我为什么现在不立刻去工作,等你送咖啡来,反而弄给你喝?”
“明明同样的豆子和工序嘛。”
我置若罔闻。经历过对蔓迪的殷殷调教,我更改了一个认知:原来并非努力比天赋更重要。许多事要做好恐怕都是需要一点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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