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爱情的生发(第3/4 页)
不是欲擒故纵,也不是为看他能对我多好多舍得付出才决定要不要接招,只是感到他的外型实在颠覆了我的审美,且对他的职业略有微辞。太了解模特这个圈子,说白了不过仗着肉身吃饭,一旦色身衰减便是淡出之时,能有几人像卡门·戴尔·奥利菲斯,八十多岁还活跃在t台走秀。但我顾虑的还不是这行的职业寿命,而是那些冰山下的东西……
但是,这个男人确实有些吸引我。
我自身生活也简单规律,不喜社交,工作之余宁愿宅在家里读书、观影。近两年交往的男人不是工作狂就是市侩的生意人,要么就是毫无生活情趣,于是一一被从我的生活中驱逐出去。虽喜欢有上进心的男人,但过于野心勃勃意味着要付出太多时间心力在工作与阿堵物上,没办法做一个好伴侣,而太市侩的生意人浑身油腻污浊的俚俗气,开口闭口谈钱,也令我无法卒忍。
大平和梦露一直都说我是一个异类,我却无此自觉。为什么我该一味跟着社会风尚走,被外界与大众的价值观所绑架?为什么要视物质和所谓成功为成就感的唯一来源,否则即是失败者?在我看来,是那些人的生活出了毛病,不能够或没勇气独立思考,没有自己的选择和见地,不知还有另一种更精神层面的生活可过。或者毋宁说,如果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也该有一千种成功生活的标准。而这些所谓标准,应该是每一个人的自我设定,是每个人的天命所归,绝不是什么充满乡土气的出人头地,充满功利的地位与金钱。
在我有限的认知里,觉得只有精神匮乏与心理不健全的人才会孜孜于名利,因为他们除此外找不到其它能够带来成就感和满足感的东西,所以只能用这些外物来证明自己,来填补内在的空虚。
歌德曾表示,若没有诗文和自然科学做定风珠,那么面对这个恶劣时代及其每天发生的影响,实在很难立定脚跟不屈服。那么我的定风珠,大约是读书与摄影。
世德,身在最物质的行业,何尝不也是一个异类的存在。
按照过往经验,我认为爱情最容易滋长起来的地方绝不是认可与欣赏,而是讨厌与憎恨。你讨厌一个人,会觉得他一无是处,然后有一天发现他居然也是有优点的,于是大大改观,开始发现更多的好来……
世德和我的状况不属于这一种,却也沾一点边,毕竟起初我并未看好他,甚至觉得荒谬。
我曾经设想过,如果所有的爱情都是如此逆流而上——由不喜欢到欣赏,那么也许成功率会高许多。而事实却是,通常我们都太急于在一开始展现美好,小心翼翼把爪子和尾巴藏起来,然后又在时间的堆积中懈怠,一点点放松,把狰狞面目暴露出来,同时也发现对方的爪子和尾巴,于是美好的锦缎里跑出跳蚤和虱子,缺憾与缺点丛生,终于日子每况愈下到无法为继。
爱情也如薪水一样,符合刚性理论: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增加是应该的,减少则不可容忍。
所以现在我总是毫不遮掩本色登场,同时也希望对方如此,甚至有时会故意夸大自己的恶劣一面,好让彼此尽快经历最坏局面、尽早试错。如有胆色如无不适便可继续,如有不妥难以承受则早早退场,时间宝贵,以免误人误己。
所以我们第一次约会,走在公园的小径上,我径直告诉世德:“我有两条底线不能碰。一是诚实,二是忠诚。”
“嗯。”他认真聆听。
“我什么都能原谅和接受,唯独接受不了不忠和谎言。所以如果你要和我交往,无论是做朋友还是情侣,这一点需要先知道。有些话你可以不说,但说出口的不能是谎言。”
“忠诚呢。”他问。
我略过不说原本是觉得我们还没到那一步,我还没有确定要不要接受他。但既然他问起,也就不必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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