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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活忙活,今天快累坏我了。”说着,自己捧着一个箩筐,到旁边挑取烂掉的蘑菇。
她的步伐看起来有着虚浮,很明显是因为久久蹲在地上的原因,不知道为什么,越看她的背影,秦霜七却越感觉到有些滑稽。很多年一直穿在她身上的红色大衣,背部不是脏印就是破洞,那形状看起来有些形似小孩子做的鬼脸,秦霜七不由的噗哧一笑。
在秦霜七取笑自己母亲的同时,他没有注意到,也没有想起,穿在秦霜七身上的校服里同样很多年没有换过的白色衬衫,尽管它已经失去了本身的色彩,可在敞怀的校服下,那由于丢掉了几个纽扣而使上身**的衬衫,丝毫没可能遮掩住他自己黑漆漆的胸膛…
“傻笑什么呢?还不快点干活!”
有些微微发颤但有些尖锐的声音把我、他拉回来现实。
“哦,马上。”
秦霜七应允着,便开始忙碌了起来,俗话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每当有人来买蘑菇的时候,我都会称出他们要求的重量。收起钱来,不好说能够得心应手,但却分文没有差过。
忙活久了,累的有些冒出了汗液,但时值入秋,轻轻一阵微风吹来,让秦霜七不禁一阵发抖。他向四周环视了一下,发现这时已经过去了先前人流高峰的时段,秦霜七便也也开始准备收摊了。
这时候秦妈的声音从后面响起:“小七。”
“啊?”秦霜七回过头应了一声。
“从下周一开始,咱娘俩就进城生活了,回家的时候把东西收拾一下。”她站起身来,捶了捶后背,然后留下这一句话,一副疲惫的样子。
秦霜七忽然停下手中的动作,脸上的表情顿时僵硬了起来,能够清楚的看到他喉结因为内心中泛起的激动而涌动着。
“妈,你说真的?”
她不耐烦的瞪了我一眼,说:“还能骗你咋的?进城里了,你就住在你姨奶家。你姨奶已经帮我找到了东家,我在他们家做保姆顺便也就住在那里了。到城里,你姨奶也会把你安排到他儿子的学校上学。以后你就给我好好念书,活出个样来,听见了么?”
“嗯,我会的!”
尽管秦霜七表面上看起来是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但那颗只会跳动却被现实的世界臭掉的心脏,燃气了熊熊喜悦的火焰,心底的每一个都被欢喜充盈着。
记得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的进城,是在秦霜七五岁的时候,那时候秦霜七的姨奶和他的丈夫来自己家串门,也把霜七带了回去,住了些时候。不同于景田小城的单调乏味,姨奶所住的城里,基本上每一个角落都能看到令人感到鲜艳的事物,就比如一个铁箱子不用马拉,都能自己移动在路上,或者说,一个黑色的箱子里装满了形形色色的小人…
能够经历到的事情,才算是属于自己的记忆,就因为有了那次的记忆,才让秦霜七对大城市充满了再次目睹的期待。这也成为了他梦寐以求的愿望,梦想着在大城市下,踩着每一块砖土,呼吸它不同的气息……
第四章 道别?
周日傍晚,夕阳渐渐沉入了地平线,无力挽回的光明,以灿烂的余辉渲染了半边天的血红结束了它一天的生命。
此时,秦霜七趴在窗台上,欣赏这以前没有注意过的夕阳美景,不可否认,此时的秦霜七感到前所未有的焦虑。总是期望着明天快点的来到,他暗想,进入大城市,我是不是会变得比景田小城里的人更高尚,更帅气?记得第一次进城的时候,很多朋友都围着我转,问东问西的好长一段时间。
对着明亮的窗户,透过它折射的窗影,秦霜七静静的看着自己的影子。彭乱的短发,因为好几日没有整理过的原因,发黏的打卷在一起,枯干的像个稻草一样。长年受到阳光的暴晒,接近非洲人一般的黝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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