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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公司的聲譽、同事的安全,在一周之內處理好王志明這件事,不然就自己另謀高就。
李言喻想來想去,先跟李琦溝通讓她勸王志明,無果。
然後某一天,她在同事們的陪同下,找到王志明協商。王志明當然是獅子大開口,張口就是五十萬,李言喻不同意。
雙方談崩後,王志明更加肆無忌憚地在公司樓下騷擾、蹲守每個進出的同事。還把事情寫成傳單,在公司門口見人就發。
李言喻那時候已經連續4天沒有合過眼,整個人瀕臨極限,她無數次想,要不直接和他同歸於盡?
寧見法官,不見法醫。他要毀了她,她為什麼不可以反殺?
可沒想到,事情突然就迎來了轉機。
起因是她先收到了一個催債的簡訊,簡訊內容表明王志明欠債16831萬,希望她作為親屬不要包庇,儘快還錢。
對方還放出狠話,王志明就算躲到天涯海角也沒用,他們絕對找得到,一定要他生不如死。
李言喻直接順著那個電話打了過去,兩人一邊聊,對方還一邊發來王志明各種舉債合同,其中還有法院的強制執行文件。
她這才明白過來,難怪王志明突然輾轉來到南市找到她,一方面是要錢,更重要的原因應該是來躲債來了。
於是她當機立斷,直接表明,借貸機構只有權對借債人進行討債,發這種騷擾信息給其他人是侵犯他人隱私。
而且她一邊溝通一邊錄音,表明自己會保留取證,如果還有後續情況,她就會去銀監會和網際網路金融協會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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