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血之吞噬(第3/4 页)
来越用力,不断扩大着她的伤口。
血液就像具有高度成瘾性的毒药,不断刺激着他的狂躁。
不够
不够!
还不够!!!
越是嗜血,苏默对血的饥渴就越疯狂。
手腕上的动脉血流量让他难以满足。
他嘶吼着抬起头,看到了更加诱人的地方。
诺白的脖颈纤细修长,肌肤白皙得近乎剔透,淡青色血管若隐若现,就像花瓣上那些细微的纹路,充满令人心醉的美感。
这种美在躁动的感官下不断放大,血管中流淌的液体更是彻底击溃了苏默的理智。
“唔嗯!!!——”他的呼吸乍然变重,心口的黑色肉茧分化出大量黑色触须,在脸上不停攀爬蔓延。
他口中传来怪物般扭曲的吼叫,挣脱毛毯猛地扑住诺白,将她“咚”一声按在墙上,张嘴向那白皙的脖颈咬去。
“噗嗤!”
苏默就像一头嗜血猛兽,直接撕开了诺白的颈侧动脉,在鲜血泉涌的地方不断啃咬,那些黑色肉茧分化出的触须也刺进伤口,汩汩吞噬着她的血液。
普通人被这么咬一口,多半直接没命了。
但「绯红蔷薇血码」会赋予人体极其强大的恢复力,其中也包括造血能力。
诺白这种阶级的携带者,可以承受超过常人几十上百倍的失血量。
所以诺白此时没有反抗,只是紧紧揽住苏默的身体,甚至主动调整好角度,忍着剧痛任凭撕咬,尽可能地迎合他。
越来越用力的撕咬
周围回荡着压抑的嘶吼
鲜血涌出又被吞噬
两个人紧紧贴合在一起,共同对抗着苏默体内那只看不见的怪物。
不知过了多久
苏默疯狂的撕咬终于渐渐停息下来。
那爬满脸部的黑色触须也开始萎缩,收拢。
再看心口位置,原先拳头大的肉茧已经完全坍缩,只留下浅浅一道疤痕般的黑色印记,再无原先的狰狞感。
这一刻,苏默就像断了线的木偶,无力瘫靠在诺白肩上,周围不断回荡着他颤抖的呼吸声。
诺白催动血码能力,被咬断的动脉很快凝血,咬伤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恢复如初。
不过,从那有些苍白的脸色看,苏默实实在在把她伤到了。
绯红蔷薇血码的超速再生不是无代价的。
任何细胞或组织的再生,都需要消耗人体的ips干细胞。
绯红蔷薇血码携带者和普通人的区别在于,其身体能储存更多数目的ips干细胞用于发动能力,再生速度也更快。
可一旦ips干细胞消耗过度,那就像一辆车没了汽油,任凭携带者的血码阶级再高也没用。
在此之前,诺白进行了好几天的高强度奔波,战斗,又被苏默吸血,体内的ips干细胞储量已经不多了。
苏默要是再像刚才那样咬一次,恐怕她也承受不住。
诺白抬袖拭去额上的冷汗,拿起手机打字:
【挺过来了吗?】
“嗯”苏默撑着身体坐起,眼神复杂地看向诺白,轻声问,“为什么跑回来帮我?”
诺白眨了眨眼,目光很清澈,她打字:
【因为你帮过我】
苏默知道,她在说基因编译蛋白的事。
在诺白眼中,他也许是个超级大善人。
这位“陈博士”费尽心思帮她冲出风起平原包围圈,恪守承诺带她到这处生命序列探索中心,并如约找到了基因编译蛋白,给了她活下去的希望
但事实上完全不是这回事。
苏默只是为了自己活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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