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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她是我的新娘,我剛剛抱她邁過門檻一樣,我把她輕輕地放到被雨水浸透的地上,她那穿著涼鞋的腳立刻陷入土裡,泥漿幾乎沒過腳踝。
&ldo;慢慢走!&rdo;我不得不大聲喊叫著,好讓她能在噼啪的雨滴聲與轟隆隆的雷聲中聽到我的話。
我們正站在旅館與鄰近的那幢木房子之間‐‐這兒沒有多少地方,甚至不比一條走廊寬。我走在前頭,用手拉著她,白朗寧手搶插在我的腰帶上。我們還沒有走出兩步遠,一個聲音在我們身後叫嚷起來;&ldo;嗨!&rdo;
我回過頭,越過阿美的肩膀,看到了雷門,他正從旁邊的室外廁所里走出來,一邊繫著褲子,一邊揮舞著警棍向我們衝過來。他那肥胖的身軀穿過雨簾,似乎它不過是一片煙霧,穿著鞋的雙腳在鬆軟的地面上踩出一串小坑。他的眼睛瞪得圓圓的,表情陰沉而激憤,如同一隻好鬥的浣熊。如果是浣熊,它早就嗅到危險逃走了,而雷門卻直向我們撲來,速度比任何一個胖子都要快。我把阿美拉到身後,自己向前跨了幾步,這時雷門衝進了旅館與木房子之間的通道,我向他開了槍,子彈從前額射進他甜瓜似的腦袋裡,擊碎了他的腦殼,鮮血噴湧出來,證明他的確有腦子。他向後跌了下去,倒在毗鄰那幢木房子的門口,像一具沉陷在泥沼中的動物屍體,等待著變成化石。
阿美尖叫起來,我粗魯地用手捂住她的嘴,直到她睜大了眼睛向我點著頭,示意我她不會再尖叫了。我放開了她,她渾身打著顫,低聲哭泣起來。我站在她身邊,可惡的暴風雨仍不斷地瀉下來,我說:&ldo;沒有人聽到那槍聲,在這見鬼的……但我必須進旅館,去對付另外幾個傢伙!&rdo;
&ldo;為什麼?!&rdo;
&ldo;因為雷門失蹤的時間太長了會引起其他人的注意,那些人會出來找他,我不能讓他們這麼做。&rdo;
&ldo;你打算殺掉他們?&rdo;
&ldo;如果他們夠聰明,就不會送命。&rdo;
我讓她留在原地,留在旅館與那幢木房子之間的過道上,雨點打在她的身上,她捂住嘴,轉身背對著雷門那恐怖的屍體。我走進旅館,那個結實的查莫羅警察打量著我,我用手槍指住他一側的腦袋,這個姿勢不但能嚇昏絕大多數男人,而且還能有效地射殺他。
但這個狗雜種沒理睬我,反而伸手到桌子上去取警棍。
我把一顆子彈從他的耳朵里射了進去,他的動作停下來,癱倒在藤椅里,椅子被他壓得嘎吱嘎吱直響。
現在,他知道如何去玩芝加哥撲克了。
門廳隔壁的那個房間門開了,那個查莫羅辦事員探出了長滿鬍子的臉,他的眼睛一瞬間瞪圓了。
&ldo;他不明白真正的警察應該有槍,&rdo;我一邊對那個辦事員說著,一邊走到登記台前,從牆上把電話線扯斷,&ldo;是讓我殺了你,還是把你捆在這裡,或者做些別的什麼?&rdo;
他搖了搖頭,然後一下子縮回到他的房間裡,關上了門。
於是我又衝進雨里,九毫米口徑的手槍插回腰間。阿美從旅館與那幢房屋之間的過道向我迎來,我用一隻手臂攬住她的腰,我們一起沿著木板人行道向前跑。四周沒有人影,旁邊那條未鋪柏油的街道變成了一片泥沼,沒有人能通得過。街道對面的一座破敗的小酒吧里,傳來了留聲機里播放的道森兄弟的歌曲《迷失在霧中》;一群查莫羅孩子正在跳舞,男孩與女孩彼此擁抱,隨著歌曲的節奏左右搖擺著,完全沒有理會外面斷斷續續的雨聲。
我們跑完了木板人行道,腳下的草地像膠水一樣粘稠,但我們繼續向前移動著,跟踉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