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分(第3/5 页)
闪过桑林里。
“奴儿跟不上来了——”
鹦哥儿很早就发现到了小饺子,所以在她停留在山坡下时,圆滚的小眼珠像是嘲讽般,嘴里吐出气死人的挑衅。
该死的臭鹦鹉!
黑眸闪过杀气,小饺子目光冰冷的盯着鹦鹉哥儿远去。
她怎么会忘了这只该死的鹦鹉哥呢?!
这个世上会养着这只臭屁的,生命长达近十七年的鹦鹉,只有那个男人!
那个,最令她怨恨的权位者!
“好久不见了,任奴儿。你还是和小时候一样怯弱,小小的桑虫便能吓得你止步,真是成不了大器的奴才。”
小饺子姓任,从娘姓。她的爹为她取了个看似很好听,却十足伤人的名。
奴!
很小的时候,她从娘亲那里听过,她的名是当时奴隶爹正在教训一个该死的奴才,随手拈来的。
小饺子,是她娘亲另给她取的小名。
我的女儿很可爱,就像饺子一样令人喜爱。
娘希望她讨喜,讨爹爹的疼爱。
所以她学会了不论是怒还悲,都是一脸的甜蜜笑容。
“好比你这狗嘴里永远吐不出象牙。就如你养的那只畜牲一样,只懂得叼女人的肚兜儿!”
由那桑树林中悠然飘来的黑衣男人,有着一张堪称英俊的脸,那细长的眸总是半眯着,无法忽视的阴邪总是令人不舒服。
“我这鹦哥儿嘴可叼,能叼得你的肚兜儿也算是看得起你。别不识好歹!”
英俊男人怒目一瞪,是为小饺子的出言不驯,他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女人,最恨的当数眼前的丫头第一!
“本就是只狗,枉想高贵,那是痴人说梦。胡眩,擅离职守不怕那男人杀了你吗?”
眼前的男人与‘他’焦不离孟,没道理会落单。
“死丫头,想套话?不防告诉你,主子已经来到这扬州,识相的最好将那东西教出来,否则别怪主子不念旧情!”
悠闲的坐在山坡下落脚的凉亭里,男人从袖中取出一小粒红色药丸,喂入鹦鹉等待的小嘴里。
鹦哥溜转着圆亮的眼珠子一口吞下去,扭头盯着小饺子,眼里划过血色。
“鹦鹉杀人?看来江湖上的传闻的确不假。不过,你现在能杀我吗?昨夜出现在沈宅里的人是你吧?那宅里的主人非富即贵,皇室中年轻一辈的王爷可是有好几位这般年纪,你杀了我,不怕那沈少爷生气吗?”
脸上不见丝毫的惧意,在发现江湖上传闻的鹦鹉夺喉的原凶面前,没有一丝胜算。
“你这丫头的确聪明,不过察颜观色本就是奴才的本性。我现在的确是杀不了你,该庆幸找了位好靠山。但是,给我记住,只要你一离开那宅邸,就洗干净脖子等着吧!”
胡眩细长的黑眸划过阴狠,一脸怨毒的瞪着小饺子。
15
胡眩细长的黑眸划过阴狠,一脸怨毒的瞪着小饺子。
圆圆的脸甜笑更盛,一抹得意划过那天真的黑瞳:“看来我可真是找对宝了!”
似挑衅的话语果真如她意料惹怒了胡眩,便见那阴邪的男人拳头紧了又松,反复深呼吸无数次,确定自己不会冲动的一掌拍死小饺子后,才恶狠狠的摞下话:“小心看着你那宝贝的小姐吧!”
笑脸一沉,乌亮的黑瞳中划过阴鸷,“你要是敢动棉,我绝对将那东西毁掉!”
“你——”
一口气倏然哽在喉间,那张英俊的脸涨得通红,一时半会连话也说不出的胡眩只能以杀人的目光瞪着小饺子。
“好、好、算你狠!”
连语气也是颤抖的,可见一向以稳重示人的胡眩气得有多重。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