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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ki很快拿出一副过来人的口吻说:“其实我初恋那时候也是像你这样的。以为找到喜欢的人就什么难关都过得了,最多是为了对方为什么不喜欢自己而痛苦一下。但是一找到下一个,那些痛苦也就拜拜了。你现在应该也是这么想的吧?你喜欢他,但是不知道他是不是喜欢你,也不知道他对你的喜欢和你对他的喜欢是不是一个level。”
隋心听得心惊肉跳,原来香港社会已经发达到,一个十八岁的小姑娘都可以当感情顾问的程度了。
但是转念又一想,方町一早就望穿她的小世界,如今连kinki都……
这是不是意味着,他也早就看出来了?
怎么,原来她的喜欢已经路人皆知了么……
“喂,我和你说过我在香港的男友吗?”kinki突然又说。
隋心醒过神,摇了摇头:“你香港还有个男朋友?”
“嗯,不过前几天分了。”
隋心这才想起来,前两天kinki时常在客厅打长途,有时候说着说着就哭,还用粤语和电话那头的人嚷嚷着“分手”什么的。
“哎,其实我早就不喜欢他了,只是当初在一起的时候,觉得职业混混挺酷的,但现在想想,只觉得粗鲁。”
职业混混?
隋心一下子又想到陈浩南和山鸡,还有《古惑仔》里那种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今年你睡我明天我睡他的热血生活。
“那你们当初是谁先追的谁?”
“当然是他追的我。”kinki如数家珍的说:“我在香港的学校有好多男生喜欢的,当时追我的不下十个,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眼里就只看得见他,觉得和他在一起很刺激啦,很拉风啦,很有面子啦……”
好像夏瓴也说过类似的话,认为男人就必须酷,必须*,必须颓废,必须热血。
夏瓴说,她根本看不见站在班里常驻的三好学生,代表学校赢得比赛的奥数状元,和演讲上拔得头筹的宣传部长,却留意着穿着花衬衫梳着飞机头的学长,向跨过自家门槛一样从容的翻出了学校围墙的画面。
这么说起来,方町确实是这一卦的。
“不过依我看,你现在这样,是很难让他也喜欢你的。”kinki不知何时转了话题。
隋心抬了抬眼,心情跌落谷底:“什么意思?”
“哎呀,你穿衣服太单调了,又素,又不化妆,又不打扮,男人是不会看你第二眼的。”
隋心闭了闭眼,语气不悦:“不是每个男人都是视觉动物。”
“对,瞎子除外!”
紧接着,kinki就举例说明,她刚来这里不到一周,就已经先后被两个华人和一个白人表示了好感,因为她是时尚的,男孩们追求她就等于追求时尚,所以她的眼光就是时尚的代表。而隋心在这方面还停留在意淫和幻想的阶段。
kinki的理论和反问太具有权威性,隋心想了一下自己来的这段时间,除了挤兑就是挤兑,索性也懒得反驳。
直到gibbs太太敲门,示意两人早点熄灯就寝,隋心终于将kinki送出门。
——
这样的坏心情一直持续到第二天。
夏瓴一整天都容光焕发,看着碍眼,嘴里不停地说方町如何,听着刺耳,到了放学时,还又蹦又跳的拉着她跑出学校,一路来到停在校门口那辆极度骚包的,正在接受众人围观的小跑前。
隋心这才正眼看人,驾驶座里的竟然是带着银色镜面墨镜的方町。
那镜面还反射出夏瓴的笑容,和她的丧气。
“来,上车,带你俩去玩。”
玩玩玩,就知道玩!
夏瓴立刻坐进副驾驶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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