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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果然和咏雪诗有着相似的意境,七步成诗,看来这王子新真是深藏不露呢。”
第十一章 边塞诗
王翔后来居上拔得投诗的头名被长安城众纨绔视为英雄,就连小丫跟在后面都感到无比骄傲,仰着脑袋像个骄傲的孔雀一样,拔得投诗头名的可是她家少爷,便是洛阳四大才子之首的陈小白也是不如的。
都说女人心海底针,这话是有道理的,才片刻的功夫陈皓白在小丫心里就从陈公子变成了陈小白。
“不知王兄竟有如此大才,实在是我辈之楷模,不如待诗会结束由小弟请客我们倚翠楼一聚,一起谈诗论赋,饮酒作乐岂不快哉。”
一个纨绔表现的非常热情却引来周围寒门才子的集体鄙视。
马文信更是出言讽刺道:“太阳出来了,梅花也开了,我来看梅花,梅花它好香。作出此等咏梅诗的人,恐怕谈诗论赋是假,饮酒作乐才是真。”
纨绔闻言笑容一滞,神色颇为尴尬。
别人巴结老子关你屁事,王翔不爽的看了马文信一眼,淡淡道:“我倒觉得这首咏梅诗通俗易懂,朴实无华,作诗之人不失为性情中人,凡事讲究实用二字,作诗也是如此,否则再华丽的辞藻也掩饰不了内在的空洞。”
此话似乎含沙射影,有讽刺陈皓白的咏梅诗徒有虚表,辞藻华丽实则内容空洞的意思,众人看向陈皓白果然见他脸色铁青,不过因为王翔刚做的咏梅诗的确胜他一筹所以无法反驳。
纨绔原本被马文信说的满脸羞愧,此时听到王翔的一番话顿时有种得遇知音的感觉,抓着王翔的胳膊一脸感动道:“还是子新懂我啊。”
这要是在以前他就是作诗作出一坨翔来也会有人夸上一句作的有味道,再说长安城的纨绔作的诗还不都是半斤八两,他这诗在其中算是比较好的,马文信当众嘲笑让纨绔感到很没面子,王翔一句话不仅帮他解了围还让他胡乱作的一首诗瞬间显得有了深度,能拿下投诗头名的人果然不凡。
王翔有点受不了纨绔的热情,不着痕迹的抽出胳膊笑道:“这位仁兄看起来有点眼熟啊。”
纨绔脸上一红连忙说道:“我与子新都是经常参加诗会所以偶尔见过,偶尔见过。”
“原来如此。”
见王翔没有深究,纨绔松了一口气,退回人群不再出头,他担心王翔突然认出他来,前日诗会为了争抢做凝香的入幕之宾他也参与了殴打王子新……
王翔的咏梅诗毫无争议的成了投诗头名,不过投诗只是诗会的第一轮,真正的重点是在后面的行诗。
行诗不同于投诗,不仅需要现场作诗而且还会限定作诗的范围,难度比起投诗大了很多。
李泰对王翔表现出的兴趣让陈皓白心生警惕,暗下决心一定要拿下行诗的头名,他这次从洛阳赶来长安参加诗会为的就是头名,大唐举科举对诗文尤为重视,李世民登基之后更是轻世家重寒门,让陈皓白这样的寒门弟子有了与世家弟子一争之心。投诗他已经败了一场,所以迫不及待想要在行诗上扳回一城。
“魏王殿下,投诗既然已经结束,不知行诗可否开始?”
王翔看了一眼越众而出的陈皓白心道:看样子是不服啊。
李泰也知陈皓白心中所想,当下取出一张早就准备好的宣纸,上面就是这次诗会行诗的题目。
虽然陈皓白在投诗上输给了王翔,李泰还是很想把他收入自己的文学馆,毕竟洛阳四大才子之首的名头在那里,这对李泰和文学馆的名望很有好处。
展开手里的宣纸李泰一脸肃然道:“想我大唐昔日灭突厥,平定吐谷浑,大唐铁骑所到之处无不臣服!”
“大唐威武!”众人闻言皆大声高呼。